18歲男生前年8月在中環遊行中被搜出雷射筆,他早前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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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王證瑜今於東區法院判刑時指,管有攻擊性武器是嚴重罪行,必須判處禁閉式刑罰,但考慮被告年輕尚輕且體能不適合入勞教中心,故判他入更生中心。
被告車靖。 資料圖片
辯方呈上被告校長、老師、朋友等求情信,指被告成績雖然不算優秀,但性格及品格良好。其母親於信中表示,被告兒時的志願是成為堅毅勇敢的警察,令香港永遠繁榮安定,裁判官王證瑜問到其現時是否仍抱有同一理想,辯方回應被告欲重讀中六,將來從事時裝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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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學生車靖於前年9月8日,在中環雪廠街10號新顯利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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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