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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涉藏38枚催淚彈等彈殼判社服令 官:被告或受精神問題影響

政事

記者涉藏38枚催淚彈等彈殼判社服令 官:被告或受精神問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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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涉藏38枚催淚彈等彈殼判社服令 官:被告或受精神問題影響

2021年10月12日 16:16 最後更新:16:26

27歲網媒記者在2019年在西灣河地鐵站,被搜到38枚已使用的催淚彈彈殻、瑞士萬用刀及膠索等。被告早前被裁定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成,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脫,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或受精神問題影響,判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認為刑罰可起阻嚇及更生作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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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判刑時指,一般情況而言會就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判處監禁,但考慮到涉案彈藥只是彈頭和彈皮等。而被告患先天性及終身自閉症譜系障礙,另有專注力不足和過度活躍問題,犯案時或受精神狀況影響,終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感化官的建議,判處最高時數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相信可反映本案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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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被告周敏報稱《香港學生媒體》記者,他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控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8日,在港鐵西灣河站B出口管有彈藥,即9枚催淚煙榴彈彈頭、1枚催淚煙榴彈彈皮、23枚 37/38 毫米催淚彈彈殻及5枚38毫米催淚彈彈殻。他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管有1個瑞士多用途工具、 1把鎅刀、1把剪刀、7條膠索帶及1個打火機。

被告周敏(中)。 資料圖片

被告周敏(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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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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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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