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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 向警掟燃燒中玻璃樽 20歲大學生縱火罪成

政事

修例風波 向警掟燃燒中玻璃樽 20歲大學生縱火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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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 向警掟燃燒中玻璃樽 20歲大學生縱火罪成

2021年10月15日 11:52 最後更新:12:05

前年10月6日一名大學生在太子大埔道後巷投擲燃燒中的玻璃樽,被控一項縱火罪,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至10月29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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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永揚(20歲),辯方指他是樹仁大學傳播學系2年級生,與家人同住。

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6日,在大埔道56號後巷,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摧毀或破壞大埔道 56 號後巷,而該財產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意圖摧毀或破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破壞,並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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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當日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設置路障。約下午5時,警方沿界限街進行掃蕩,目睹約80人在界限街及西洋菜北街交界聚集,並隨著警方推進而四散。有警員在西洋菜北街轉入後巷,看見被告在約20米外燃點一個玻璃樽,警員見狀向其發射一枚橡膠子彈,但沒有命中。被告隨即向警方投擲燃燒的玻璃樽,投擲在行人路並著火,警員再次向其發射兩枚橡膠子彈,同樣沒有命中,被告其後跑入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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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另一隊警員正由白楊街轉入大埔道向大埔道56號後巷向示威者推進。其間,有警員看見被告從後巷走出來向他跑去,於是他截停被告,並交給另一名同僚作拘捕。

經化驗後證實,投擲在玻璃樽中未燒盡的布料、被告配戴的面巾、以及背囊中的紅色恤衫中,發現微量有機混合劑,屬高度易燃有機溶劑。另有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將燃燒中的玻璃樽向警員方向投擲。

反修例事件期間,旺角太子一帶不時有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反修例事件期間,旺角太子一帶不時有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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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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