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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造假案 嘉科2時任董事涉詐騙200萬 被控欺詐罪准保釋

社會事

大橋造假案 嘉科2時任董事涉詐騙200萬 被控欺詐罪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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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造假案 嘉科2時任董事涉詐騙200萬 被控欺詐罪准保釋

2021年11月05日 17:49 最後更新:17:54

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2名時任董事,涉嫌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記錄,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其職員在測試中造假,以詐騙款項約200萬港元,被控一項欺詐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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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午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2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1月26日再訊,料屆時控方將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兩被告各准以20,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被告Leslie Harry Swann。

被告Leslie Harry Swann。

被告依次為64歲梁永強及70歲Leslie Harry Swann,均報稱為工程師。

被告梁永強。

被告梁永強。

二人同被控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1,971,514.96港元款項。

被告梁永強(左);被告Leslie Harry Swann(右)。

被告梁永強(左);被告Leslie Harry Swann(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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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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