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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賓館營運者就租賃協議行賄業主代理人 判入獄半年

社會事

前賓館營運者就租賃協議行賄業主代理人 判入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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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賓館營運者就租賃協議行賄業主代理人 判入獄半年

2022年01月11日 17:27 最後更新:17:48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賓館營運者,為解決租賃問題向業主的代理人提供總值逾三萬的現金、免費旅遊套票及發還款項。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半年。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指,貪污屬嚴重罪行,不為社會容忍,須判予即時監禁。

施政樂,54歲,早前被裁定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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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2013年4月承租油麻地一個單位以經營賓館,租約為期5年半。該單位的業主為一對夫婦,該妻子的弟弟受委託處理單位租賃事宜,並須於出租單位前請示其姐。

被告因沒有準時繳交租金,偶爾又經不同銀行戶口分數筆款項繳付租金,業主其後決定不與被告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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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2016年初與一名潛在買家商討轉讓賓館,並同意由被告繼續擔任賓館經理。被告自始嘗試終止租約,以便新營運者能與業主簽訂新協議。

經商議後,業主同意可與潛在買家簽訂租約,惟被告不可再參與賓館業務。被告於2016年12月13日要求該弟弟幫助游說其姐無條件地接受新租賃協議,並表示會向他提供價值數千元的免費旅遊套票及發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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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2017年數度向該弟弟提供上述免費旅遊套票及發還款項,但對方拒絕接受。被告於2017年6月9日再以相同目的向該弟弟提供現金三萬元作為「茶錢」,同樣遭對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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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樹春維也納出席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會議

2024年04月26日 15:08 最後更新:15:41

副廉政專員丘樹春率領廉署人員早前在奧地利維也納,出席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會議,並訪問意大利與希臘的反貪機構,推廣香港國際廉政學院工作,及加強國際反貪協作。

丘樹春(左)與意大利國家反腐敗局局長Giuseppe Busia(右)交流反貪工作。(廉政公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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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樹春應邀於本周二開始一連三日,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全球反腐敗執法機構業務網絡第七次指導委員會會議。他表示,出席會議是了解全球反貪局勢和深化國際交流的最有效方法,今次會議為未來的國際反貪工作擬訂策略和方針,透過出席今次會議,善用廉署、學院及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的「鐵三角」優勢,積極聯繫更多合作夥伴,強化全球反貪力量。

廉政專員丘樹春(左)與毒罪辦的腐敗和經濟犯罪科主管Brigitte Strobel-Shaw(右)會面。(廉政公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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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GlobE網絡第七次指導委員會會議。(廉政公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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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團將於27日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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