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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任期兩年下月一日起生效

政事

政府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任期兩年下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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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廉署四個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任期兩年下月一日起生效

2023年12月29日 15:11 最後更新:16:57

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4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任期均由明年1月起生效,為期兩年。

其中陳智思獲再度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何順文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黃天祐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林正財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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