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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法官駁游蕙禎大狀: 我們現在說的是立法會,不是足球場

政事

終院法官駁游蕙禎大狀: 我們現在說的是立法會,不是足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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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法官駁游蕙禎大狀: 我們現在說的是立法會,不是足球場

2017年08月26日 12:13 最後更新:12:42

梁、游案塵埃落定,終審法院昨日拒絕他們上訴至終院的申請,事情有了結局,大家就不太看重過程了,其實昨天終院法官和梁、游大狀的對話,部份相當針鋒相對。

雙方都找了重炮大狀上陣,政府派出余若海資深大律師出戰; 梁頌恒找了 人權及憲法專家、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代表;游蕙禎則由本地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代表。

李志喜話,全國人大釋法沒說明怎樣客觀評定何謂拒絕或忽略宣誓,所以只要按誓詞內容讀出便可,終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反問宣誓時更改誓詞,或如「梁頌恒手持聖經宣誓時,手指作交叉狀,這樣都不是客觀標示嗎?」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追問,對於游蕙禎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橫幅,「這有何真誠呢?」李志喜嘗試解釋香港和中國在世界盃外圍賽對賽,已證明香港不是中國,但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反駁:「我們現在說的是立法會,不是足球場。」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人大釋法指出宣誓須真誠、莊重,若宣誓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這是清楚不過。馬官在梁游代表大狀陳詞後,就宣佈休庭,再開庭後無要求政府作陳詞,即宣佈駁回二人上訴許可申請,又下令兩人支付政府訟費。

法律界中人話,終院三大法官認為不需要聽政府大狀陳詞,已可駁回上訴去終院的申請,顯示他們認為法律原則十分清淅,梁游上訴無成功機會。由此看來,另外四人的DQ案上訴,也很難樂觀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就大埔宏福苑火災,向受影響災民及廣大市民衷心道歉。她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表示,身為特區政府問責團隊的一員,今後將按照行政長官指示緊守崗位,處理未來一段時間的制度改革及法例修訂等大量工作,並會發揮領導角色,帶領公務員團隊落實相關指示。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麥美娟又透露,民青局短期內會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工作的報告,而當局此前已接獲500份諮詢意見。她指出,獨立委員會的報告同樣認同局方的修例方向,局方會聽取社會各界及獨立委員會報告提出的建議,妥善完成修例、法例草擬及修訂工作,期望能爭取社會及立法會的支持,使法例修訂盡快獲得通過,為法團日後的運作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和方向。

民青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民青局。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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