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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動計劃謀殺李卓人、馮檢基、黃毓民

政事

雷動計劃謀殺李卓人、馮檢基、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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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動計劃謀殺李卓人、馮檢基、黃毓民

2016年09月04日 10:01 最後更新:11:04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發起叫選民配票棄保的雷動計劃啟動,在今日凌晨廣傳投票建議,叫人放棄多名在港大民硏的民調中處於邊緣位置的候選人,包括港島區工黨何秀蘭、九龍西熱普城的黃毓民、新界西民協馮檢基及工黨李卓人。

有泛民中人大呼雷動計劃不公平,謀殺小黨,偏幫民主黨、公民黨等大黨。

計劃對工黨特別不利,泛民中人直指對李卓人不公。所依賴的港大民研結果亦和其他民調不同。

按港大民硏,在新西選區9席中,公民黨郭家麒排第9位有6%支持,黃浩銘排11有4%支持,李卓人同得4%支持排第12,馮檢基得3%排13。雷動計劃叫李卓人等支持者轉投郭家麒和黃浩銘。

但按香港硏究協會民調,郭家麒排第6位有4.9%支持,李卓人得4.1%支持排第8。民協馮檢基得3.6%排第10,黃浩銘只有3.1%支持排11位,李卓人支持率遠比黃浩銘高,而郭家麒亦十分穩陣,為何叫李卓人的支持者轉投他人?


另外在九龍西,雷動計劃建議策略選民放棄黄毓民,而平均分票給毛孟靜、劉小麗及游蕙禎,理由是「參與計劃的九西策略選民經過商討」。問題是即使按港大民硏,黃毓民排第6本可入局,游蕙禎排第7低於黃毓民,怎可建議鎅走毓民的票,支持取勝機會較低者?

政治八卦友話,雷動計劃在扮演上帝的角色。

其他參選名單見:

http://www.elections.gov.hk/legco2016/chi/introd_gc_hki.html?1472954549862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兩男一女涉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在社交平台Facebook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廉署起訴1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馬惠鈴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66 歲,無業)、馬惠鈴(61 歲,家庭主婦)、黃建國(55 歲,冷氣工程師),各被控 1 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其中,被告馬惠鈴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5日,黃建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9日,以有更多時間準備進一步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林建栻以等醫生報告為理由申請押後至5月18日。控方均沒有反對,三人各獲以原有條件保釋。

就被告林建栻、馬惠鈴,控罪指兩人在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分別在一個名為「Vincent Lam」及「Bonney Ma」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建國(左二)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另一被告黃建國,控罪指他在 2025 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14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名為「Kkwong Kwok」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廉政公署早前公布,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以及被稱為「赴湯」,曾被控暴動罪,後獲裁定無罪的湯偉雄,涉在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建栻乘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姜嘉偉早前已被懸紅 20 萬元通緝,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 2025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案件編號:WKCC5274、5275、5276/2025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案件星期四(1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3案押後至2月及5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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