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涉嫌於前年12月9日,立法會《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期間,在立法會示威區縱火。23歲現職文員的楊逸朗否認串謀縱火罪,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協助被告購買火酒及報紙的林國倫指,自己事前不知物資用途,事後才從新聞得悉爆炸,對被牽連感憤怒、失望,事後更斷絕與被告來往。

林國倫作供指遭被告利用(資料圖片)

林國倫作供指遭被告利用(資料圖片)

26歲室內設計繪圖員林國倫供稱,案發當晚應被告要求,在海富中心的屈臣氏及便利店,分別以現金及個人八達通,購買消毒火酒及 《華爾街日報》。但被告沒有告訴他所購物品的用途,他指當時被告問他為何不戴口罩,同時有人遞給他一個口罩,他不好意思拒絕便將其戴上。

林國倫供稱對縱火不知情

林國倫供稱對縱火不知情

林國倫亦指出,他在附近跟他人聊天時,看到被告在鐵馬附近的垃圾桶旁蹲下,並伸手進垃圾桶「整野」幾秒,但看不到楊在做甚麼,不久後他便離開立法會。

前樹仁學生會會長楊逸朗(資料圖片)

前樹仁學生會會長楊逸朗(資料圖片)

林國倫又表示,當晚約11時他跟被告再以Telegram聯絡。當被告得知他以個人八達通購買報紙,曾表示「有啲危險」,籲他要小心點,不要再使用其個人八達通及出外要喬裝;又傳給他一段新聞片段,林國倫至此才知道發生了縱火事件,遂向被告稱他根本對縱火事宜毫不知情,而被告只是向他道歉。

林國倫稱,他心知他會受到牽連,因為他買相關的物品時有很多閉路電視拍下他的行為,又有售貨員可作證人,種種證據都會令人覺得他是縱火者,他有可能要坐牢,故覺得憤怒;他又不知被告是否在利用他,因此對被告感到失望,後更斷絕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