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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罵戰 無人關心樓價問題

政事

一場罵戰 無人關心樓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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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罵戰 無人關心樓價問題

2017年03月19日 21:43 最後更新:23:48

今晚舉行選委會特首候選論壇,三個候選人曾俊華、林鄭月娥、胡國興接受選委及公眾提問,本來以為會比電視辯論更高水平,多點政策問題辨論,例如講講好多人關心的樓價問題,怎料比電視辯論更似嗌交,火藥味夠濃,高水平欠奉。

抽到出來親身提問的選委,有八、九成是泛民選委,好多問題本身已相當政治化及針對林鄭,加上胡官和鬍鬚曾一樣主力砌林鄭,變成一個圍毆林鄭之局。不明白為何泛民選委只有325個,竟然有這麼多可以抽中,其中一個可能是泛民選委大多數有入紙提問。

辯論近乎罵戰,飲食界選委黃傑龍看不過眼,提問時話「辯論互相攻訐,不堪入目。林鄭月娥和曾俊華兩個候選人可否用舊同事身,欣賞及感激對方?」

林鄭話本是同根生,本想這次選是君子之爭,想自己做自己的事,不會做好多謠言,怎知仍然有針對她的很多料爆。她提到做發展局局長時做過阿John(曾俊華)的下屬(曾時任財政司司長),去他的房間開會,發覺他枱頭沒有什麼東西。她好羨慕,因為她做嘢要做好準備,要睇好多文件。

鬍鬚曾就回應話,佢同Carrie(林鄭)做了好多年同事,他了解林鄭的工作方式,林鄭不了解他,他要work hard 同work smart(努力工作,做得聰明)。鬍鬚愈講愈入肉,話林鄭辭職當日提到,若同事覺得她做事令他們不開心,她會致歉,「我好明白佢為乜應該道歉,其實好多人對佢有意見,我有十幾個同事幫我助選,我唔覺得Carrie有。做人要吸引到人幫你做嘢才成,唔可以自己做晒,這不是領袖。」

林鄭其後再回應,話曾俊華成日話無政府同事幫她助選,對她的助選團不公平。她接著數了好幾個前高官幫她助選。又話有一個AO飯局,她和曾俊華都是核心,她不想這批人分裂,所以特意無拉這些前AO助選。

曾俊華又再回應,話林鄭講幫她的是退休高級官員,他講的是落手落腳落區的人咁話。

Ariel聽完一輪,真係唔係好關心邊個幫他們助選,其實唔使咁執著。即使大部份選委提問都係咁政治性,候選人係唔係可以主動講講普羅市民較關心的問題,例如樓價呢?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案是本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亦將成為日後相關國安案件的重要案例。

針對黎智英面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官在判詞中解釋了「勾結」(collusion)罪的法律原則,指雖然《國安法》無定義「勾結」罪,亦沒就「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作解釋,但法官表明,黎智英請求或呼籲外國採取某項行動,可透過口頭及書面、明示或暗示方式提出,如提及科技禁運,已可視為「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封鎖」或「敵對活動」,關鍵不在於該措施是否落實。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出,案中被告在《國安法》後持續勾結外國,屬串謀犯案,而控方毋須證被告全盤知道協議內容,只須證明各方依循協議行事。至於辯方爭議「勾結」罪的字眼,控方指提出「請求」已構成犯罪,毋須證明獲對方接收,而「制裁」對象不限於國家,亦包括官員。

為釐清「勾結」罪的法律原則,判詞作了清楚解釋。對辯方爭議制裁官員並不構成「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惟法官在判詞表明拒絕接納辯方的主張,認為可按「社會背景(social context)」及一般意思(ordinary meaning)去解讀。

判詞指,參考《國安法》第1條和第4部分的說明,從而得出實施條文是為維護至關重要的國家安全,故法庭應套用最廣泛的概念去理解「勾結」的意思,另在應用同類原則(ejusdem generis)下,「制裁」和「封鎖」則被視乎「敵對行動」的其中一種。

而「請求」(request)的意思,可以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明示或暗示方式(it can be made explicitly or implicitly)作出,重點是作出「請求」的人,目的是意圖要求外國實施制裁。但法庭不關心相關措施的有效性,在外國是否可以確切落實,只會關心該措施是否針對中國或特區政府,以及是否構成「敵對行為」,對政府官員的制裁,也符合條文對外國制裁的定義,外國對中國實施技術禁運,也可歸類為「封鎖」或「敵對行為」的一種。

至於制裁行為是否需正式實行後才能構成犯罪,辯方指出,制裁個別官員並不構成《國安法》29條下的罪行,法庭表明不同意,並批評該種詮釋條文的方法過份狹窄和片面,因為《國安法》29條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是指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是「行為罪」(action crime)而不是「result crime」(結果罪)。

另辯方結案陳詞時提出,控方要證明黎智英明知行為非法仍意圖履行協議。但法庭不同意,亦認為違背「對法律無知」不能免除刑責的原則,強調對法律無知並非辯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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