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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諮詢前話拉人不怕影響氣氛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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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諮詢前話拉人不怕影響氣氛

2015年01月06日 10:17 最後更新:10:18

佔領運動完結近一個月,在政改第二輪諮詢開始前,警方開始進行大規模「預約拘捕」,昨日開始通知佔中三子、學聯、學民核心成員,以及最少八名泛民立法會議員等三十多人,要求他們就不同程度的「非法集結」罪行協助調查,並表明相關人士到警署時,警方會即場拘捕。

消息指,警方會按照各人在佔領行動中的角色,再決定所控告的罪名,只要曾參與重要決策、或曾領導佔領區內的義工團隊、物資站等,都會被控「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三條罪名,佔中三子、雙學八名核心成員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會被控這三項較重罪名。另外如曾「站台」指示示威者行動,就會被控「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其餘七名泛民議員應會被控這兩宗罪。

政界人士分析,警方這次做法堅定但斯文。堅定在於快速拘捕,警方可以選擇行動時機,不一定要現時去做,拖兩三個月都得,但如今不怕在政改第二輪諮詢前開始預約話拘捕,即是對政改諮詢都不存厚望,不怕影響氣氛,因為本來都無氣氛。但警方不上門拉人,預約到警署助查,講明會拘捕,也屬斯文手法。

政界人士認為,暫時所見警方的行動未算太強硬,主要看最後拘捕人數和檢控的罪名。若檢控數以百計甚至上千人,就算大範圍追究,如果主要拉一百幾十人,而這些人明顯是煽動者或組織者,就只屬小範圍追究,目前似乎是追究小範圍的可能性多一點。

另外暫時聽聞政府意圖檢控的罪名最重的只是「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這不算重罪。更嚴重的是煽動叛亂罪,煽動叛亂罪源於英國普通法,現時《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是把1938年的煽動罪條例修改編入。學聯當日呼籲包圍政總的行為,理論上可以告更嚴重的煽動叛亂罪名,當然告了是否告得入是一個問題,但若果根本不告此等較重罪名,政府檢控時已經留手。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案庭審披露,「重光團隊」被黎智英等人用作搞「國際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的平台。根據公開資料,即使在李宇軒與陳梓華被捕及羈押後,「重光團隊」仍持續運作,背後疑似鬼影幢幢。

「重光團隊」成立於反修例期間,亦稱為「攬炒團隊」(SWHK),攬炒口號係「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佢哋自稱係獨立、草根,並依靠眾籌維持營運,不過庭上就被曝該組織的全球登報及國際遊說行動,請求外國制裁中國,黎智英有份出錢出力。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重光團隊」依然未有收斂,持續在網上散播反華內容,又多次發表報告,就在上個月,「重光團隊」向歐盟提交一份報告,以2019年反修例期間「人權侵犯」及「濫用武力」為藉口,鼓吹歐盟對14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及警務人員實施制裁。

「重光團隊」亦頻繁與其他反華組織勾聯,例如一齊出聲明,遊說美國、英國及歐盟對香港特區官員實施制裁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早前佢哋就公開促請英國政府介入,要求釋放黎智英,又在倫敦發起多次反對興建中國駐英大使館的示威。

「重光團隊」的行動衝得好前,活動相當豐富,但相關人士就匿埋,資金來源亦成疑。

近年該團隊運作漸趨隱蔽,主要透過網上發布或動員,勾聯其他境外人士、組織行動,而在「重光團隊」的網站及社交平台上,未有註明任何聯絡人或負責人。

而根據佢哋聲稱,係「依靠眾籌維持營運」,不過自 2020 年 5 月最後一次眾籌活動後,「重光團隊」再沒有任何公開資料,顯示其後續仍發起相關眾籌活動。

那麼搞事的資金又從何而來?高人提醒,或許可以從「重光團隊」的海外網絡一窺蹤影。

頻繁同「重光團隊」密密合作的組織,包括「壹傳媒」集團前董事Mark Clifford主導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由Mark Simon資助並由羅傑斯作為主要搞手的「香港監察」,以及國安逃犯郭鳳儀搞的「香港民主委員會」。2023年起,「重光團隊」亦擔任英國「跨黨派香港議會小組」的秘書處。這些「友好組織」形成一個政治目的極鮮明的網絡,透過在海外發聲、組織行動,首要目標係打擊中央及特區政府。

換言之,雖然曾經的「金主」黎智英被拘捕受審,但「重光團隊」保持緊密聯絡的組織、人士,同黎智英均存在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呢個聲稱係「草根組織」的團隊,在這個反華網絡中有否獲得運作資金等支持,就要打一個問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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