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公民投票,結果200幾票之差退出學聯。學聯受到呢個重創後,下一波仲要面對嶺南大學學生會的公投,如果嶺大學生會都決定退聯,學聯八個學生會組織去其二,唔知有冇其他跟尾,成個學聯都散咗一半。
中大高級講師蔡子強就批評學聯現職領導無好積極做功夫拉票,導致到港大退聯成真。另外,媒體亦廣泛報道前學聯高層、現時民陣負責人陳倩瑩用粗口大罵退聯人士,結果俾「港大學生會退出學聯關注組」在投票最後階段貼上facebook。在在都顯示學聯無力回天,甚至激發咗港大退聯的情緒。
睇番港大退聯關注組專頁在FB上的貼文,都發覺佢哋進擊策略都有板有眼,搞出靚靚圖,顯示出學聯的理想同現實有幾大差距。又貼文引用魯迅的名句:「沒有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大力質疑學聯唔係「死到臨頭」,連提改革都唔想去提。
綜合成件事去睇,港大學生呢次退聯行動,都係高手所為,利用咗學聯依家領導層的弱點,在無鎂光燈照射下,在唔係威威水水的場合,要被動挨打,就無積極性做水磨功夫,結果就促成港大退聯成真。
成件事教訓大家,學聯在佔中係威係勢,因為那時係攻擊建制,但攻擊人容易,要防守就難,其實學聯本身都係一個建制,俾對手睇到呢個弱點,倒反轉頭,學聯要做維護建制的工作,結果就一敗塗地。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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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承認與潛逃者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日(11月5日)在高等法院被重判監禁10年。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裁定本案屬於「罪行重大」級別。值得留意的是,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提到目前潛逃海外、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指他和黃之鋒都是本案的「主腦」或「主謀」及「最前沿倡議者」,他們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措施,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更刻意調整各自的角色,羅冠聰持續在海外呼籲制裁及敵對措施的行為,而黃之鋒則在本地繼續發布訊息和文章支持,以聲援相關行為,並助長相關罪行。
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重判監禁10年。
行政長官李家超亦發聲明,指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先阻撓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意圖削弱青少年的國民身分認同,繼而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更宣揚「港獨」、「自決」主張,在2019年黑暴、「港版顏色革命」中推波助瀾,惡行纍纍。
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提到羅冠聰,指他和黃之鋒都是本案的「主腦」或「主謀」及「最前沿倡議者」。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指,這宗案件的罪名及案情均與羅冠聰有關,呼籲他回港自首及面對司法程序。
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潛逃英國,2023年7月被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並被列為「指明潛逃者」。
翻查資料,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前,便離開香港前往英國倫敦,至今一直逃亡海外,並於2023年7月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被列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
2019年8月,黃之鋒、羅冠聰等人在金鐘某酒店大堂密會時任美國領事館政治部主管的伊珠麗。
高人話,羅冠聰當年懶理好友黃之鋒被美領館拒絕政治庇護,潛逃到英國,抵達後即向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在獲取「政治難民」的光環後,不時接受美西方媒體訪問,更透過在網上訂閱平台開立帳戶吸金,賺盡政治酬庸。
早前更有媒體指,有與黃之鋒過從甚密的女手足被羅冠聰「接管」,而「好兄弟」黃之鋒則留港承擔法律責任,如今更要再面對多10年的牢獄,要人到中年才能重獲自由,「好手足」羅冠聰完美演繹「叫人衝、自己鬆」。
不過,種種揭發的案情事實亦顯示,黃之鋒也並非為達政治理念而視死如歸的英雄,他當日被拒於美領館門外,只是見證了美方在權衡輕重下,發現協助黃之鋒等人弊多於利,便毫不猶豫將他及其團夥視為沒有利用價值的「棄卒」。
高人話,黃之鋒由15歲創立學民思潮反國教,到如今30歲,卻因勾結外力、顛覆國家政權、非法集結等罪行而要長期身陷囹圄;而好友羅冠聰則繼續潛逃,過著「斷六親」、被通緝的流亡生涯,兩個人的故事,足以警剔當下年輕人必須慎思明辨,切勿輕信所謂政治倡議者的謊言而自毀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