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終於決定了走過半世紀的亞視命運,由昨晚亞視突然單方面宣布主要股東王征會將亞視股份賣俾王維基,到今日王維基的港視澄清同亞視無達成協議,再到下午亞視經理人德勤開記者會,宣布王征及黃炳均今早約11時已經與一投資者簽署條款協議書,出售亞視52%股份,一個月後將正式簽署買賣合約。事件千變萬化。
就在德勤2點召開記者的同時,原來行會已就亞視的前途開緊會,今次決定其中一個關注點係德勤最後宣布的這份條款協議書,能否成為救亞視的最後一續命燈。
據了解,同亞視簽條款書的係曾入標洽購亞視的買家之一胡景邵,協議作價5.5億,分期支付。首期5千萬,買家可以隨時取回;第二期一個月後等亞視獲政府續牌後,才支付3.5億;第三期一年若無其他問題再俾1.5億。最後如果3年亞視達50億市值,再多俾1.5億。
政壇高人認為,成個條款書,並不實質,例如第一期5千萬俾咗未,或者幾時俾呢?呢啲基本資料都無,而且首期都寫明隨時可以退回。從政府的角度,就算係昨日收到呢份條款書,頂多是一份意向書,好難接受。
仲有「特別」之處是那份條款書上的日子是3月31日,但德勤話是今天(4月1日)早上才簽。
依家睇嚟,由昨晚亞視單方面宣布賣俾王維基開始,亞視大股東似乎想力挽狂瀾,真係睇到外界眼都突埋,到今早同匯友簽下呢份條款協議書,亦都救唔到啦。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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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承認與潛逃者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日(11月5日)在高等法院被重判監禁10年。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裁定本案屬於「罪行重大」級別。值得留意的是,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提到目前潛逃海外、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指他和黃之鋒都是本案的「主腦」或「主謀」及「最前沿倡議者」,他們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措施,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更刻意調整各自的角色,羅冠聰持續在海外呼籲制裁及敵對措施的行為,而黃之鋒則在本地繼續發布訊息和文章支持,以聲援相關行為,並助長相關罪行。
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重判監禁10年。
行政長官李家超亦發聲明,指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先阻撓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意圖削弱青少年的國民身分認同,繼而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更宣揚「港獨」、「自決」主張,在2019年黑暴、「港版顏色革命」中推波助瀾,惡行纍纍。
法官在判詞中多次提到羅冠聰,指他和黃之鋒都是本案的「主腦」或「主謀」及「最前沿倡議者」。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指,這宗案件的罪名及案情均與羅冠聰有關,呼籲他回港自首及面對司法程序。
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潛逃英國,2023年7月被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並被列為「指明潛逃者」。
翻查資料,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前,便離開香港前往英國倫敦,至今一直逃亡海外,並於2023年7月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被列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
2019年8月,黃之鋒、羅冠聰等人在金鐘某酒店大堂密會時任美國領事館政治部主管的伊珠麗。
高人話,羅冠聰當年懶理好友黃之鋒被美領館拒絕政治庇護,潛逃到英國,抵達後即向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在獲取「政治難民」的光環後,不時接受美西方媒體訪問,更透過在網上訂閱平台開立帳戶吸金,賺盡政治酬庸。
早前更有媒體指,有與黃之鋒過從甚密的女手足被羅冠聰「接管」,而「好兄弟」黃之鋒則留港承擔法律責任,如今更要再面對多10年的牢獄,要人到中年才能重獲自由,「好手足」羅冠聰完美演繹「叫人衝、自己鬆」。
不過,種種揭發的案情事實亦顯示,黃之鋒也並非為達政治理念而視死如歸的英雄,他當日被拒於美領館門外,只是見證了美方在權衡輕重下,發現協助黃之鋒等人弊多於利,便毫不猶豫將他及其團夥視為沒有利用價值的「棄卒」。
高人話,黃之鋒由15歲創立學民思潮反國教,到如今30歲,卻因勾結外力、顛覆國家政權、非法集結等罪行而要長期身陷囹圄;而好友羅冠聰則繼續潛逃,過著「斷六親」、被通緝的流亡生涯,兩個人的故事,足以警剔當下年輕人必須慎思明辨,切勿輕信所謂政治倡議者的謊言而自毀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