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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人」可參選總統可以有幾好?

政事

美國「人人」可參選總統可以有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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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人」可參選總統可以有幾好?

2015年05月12日 02:59 最後更新:05月13日 09:03

普選、政改與國際標準(二)

美國「人人」可參選總統可以有幾好?

首先,美國不是「人人」也可參選的,但是絕大多數普通美國人也可以用「第三黨」及以個人身份(叫做獨立候選人),參選總統郤是真的。先不論誰人不可參選,跳去看看「人人」可參選可以有幾好。

美國總統的選舉是由538個選舉人票來決定,那是否民主是一個社會公義的問題,不在這詳談。而「人人」也可走入選舉舞台,看似很開放,看似可以補救不是以一人一票選出總統的缺點,但是當你看完以往總統選舉結果,這所謂開放是很虛偽的。

簡短一點,在這裡只提從1980年至2012年的總統選舉,不但最終獲勝的是兩大黨(民主黨及共和黨),而且傳媒報導也只將焦點放在這兩個黨身上,當然有人嘗試以「第三黨」或獨立候選人,希望可以在全美的電視及大報宣傳有建地的政治主張,那即使一票也得不到,也可以惜這個舞台,推廣對人民有益的政策或信念。但是在這三十多年,只有兩個曾經達到這類似這樣目的,他們是參選1980年的約翰安達信及參選1992年及1996年的羅佩特,而在1980年至今,沒有任何一個第三黨或獨立人士得到一張選舉人票,即是所有選舉人票均是入了兩大黨袋。「其他候選人」只是在並無廣大無新聞覆蓋下陪跑,而美國總統選舉又有幾公道。

 

事實上,剛剛是參選者之數目之多,已經很明顯不能讓每一個參選者有同等長度的報導。就2012年(即是上次)選舉,除了民主黨的奧巴馬及共和黨的羅姆尼,包括13個「第三黨」,能夠在一個或以上的州有投票名字登在選票上的有10個獨立候選人,沒有在任何州登上選票的名字的獨立候選人有107位。

 

關於以上107人,他們依靠支持者寫上他們的名字,當中有綽號為「赤裸牛仔」的羅伯、瘋狂麥斯(電影: 《末日先鋒》的原名)與及平凡的祖等。

 那些所謂參選自由又或叫美國人人平等的精神,只是將公平荒謬化,浪費金錢及時間,假道學。

難保人人也有提名權及被提名權的情況下,也只會再讓「巴士亞叔」之流走進特首選舉,並無其他好的貢贈。




林健根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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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梅倫是假首相?

 

普選、政改與國際標準(一)

卡梅倫是假首相?

2015英國大選塵埃落定,保守黨(Conseratives)繼續成為執政黨,卡梅倫毋須離開唐寧街十號及連任首相。

根據一個的理論,卡梅倫是個假首相。

依照英國大選遊戲規則,保守黨取得過半國會議席,也就是從全國得到最多議席的一黨;如果由他們的「隊長」做政府最高領導人,即使這方法未必完美,但仍是一個普選方法。

那麼為何有人認為這首相是假的?

泛民主派強調(每個選民也應該)有提名權及有被提名權才是「真普選」,在整個英國大選過程,從沒有由全國選民提名「黨魁」的過程,即使每個黨也進行所謂黨内民主,進行「選美」,也要先從每一個黨内先進行篩選,提供最多只是幾個人,再由「選民」從己經篩選出來的幾個人當中,揀出其中一個代表該黨來待選首相,保守黨的黨内也設門檻,這就是一個精英主義國家,精英主義是與民主制度對立的。在英大選,的確沒有一個所謂公民提名的程序(五萬也好,十萬也好,甚至五十萬也好),假設有一個有志者,他想填寫一份申請表來參選首相,對不起,英國並無類似的法例可循;不是一個政黨的黨魁,連嘗試挑戰的機會也沒有。

又一另理論,黨魁是間接得到民意受權,否則該參選黨派在選舉中等同自尋死路,所以出現了以下概念:

黨魁 = 每黨最有叫座力的人 = 如能成最(受歡迎)中之最,成為首相是理所當然。

但是如果今次是由蘇格蘭民族黨(SNP)成為執政黨,以上的方程式理論又出錯,因為SNP黨魁尼古拉·斯特金並沒有參選國會議席,斯特金當然就不可能成為首相,當然參選是個人自由,但是以上程式出錯又是另一回事。不難想像,有人一定回應SNP是一個只能在蘇格蘭有影響力的政黨,SNP是沒有機會成為執政黨的;要是如此,那又是否確認:「概然沒有機會就不要考慮她了」的理論。

那麼當執政黨產生了,但是其黨魁未能在他的選區勝出,即是若言卡梅倫未能在他的選區勝出,他也是不能當首相,那究竟是保守黨背叛民眾,揀了一個不受歡迎的首相候選人,還是不應由一個小選區的選民來決定屬於服務整個英國的首相,這個可能性是有例子支持的;有執政黨領導人的身份,並不代表這個領導人必定可以在他所屬選區能夠勝出,彭定康曾是保守黨主席(繼黨魁、副黨魁後的第三號人物),保守黨在1992年大選雖然勝出,但彭定康卻喪失他的選區議席。那又如何,又是否另一例外。

如果沒有政黨取得過半國會議席,無論是建立聯合政府或「小數」執政黨,該兩類首相代表最多選民的懷疑更多。

再看附圖,英國獨立黨(UKIP)得到全國總票數約為388萬,只得一個議席;蘇格蘭民族黨及自由民主黨加起來,兩黨共得約387萬票,這個總數也不及UKIP的票數,蘇民黨及自民黨卻分別得到56及8個議席。

這些數字正正指出,全國性得票與議席是可以非常不成比例。剛從數學上作分析,因為每個選區,勝出是在該區得票最高候選人,但是當候選的多於兩個人,勝出者的終點線就可遠低於一半,在三人競爭,得到超過33.33%的勝出,而在四人苦鬥時,勝出線更低至為25%選民;當然無論有幾多侯選人,當選者可能得到以90%或以上的支持而勝出;從數學邏輯上看,一個剛得過半議席(majority)的黨,他可能得到絕大部份選民支持,他亦可能得到低過一半總選票的最高票(purality)黨,甚至一個單一執政黨可能是第二最高票的黨,情況亦可能更差。

在現實上,一個成功奪得國會過半議席的黨可以包含著不完面的支持。還記得英大選前,多次兩個民調機構指出,保守黨與工黨的形勢是叮噹馬頭,同時多個細黨從後而上。不難想像一個支持選民分報在全國多於過半國土,但不是全國,而在每一選區他們的支持者是最大族群;這個大黨可能在大部選區,只是「僅僅熟」,而其在失敗的選區卻是慘敗,亦可能在支持不足夠的選區並沒有派員出戰,免得出戰變成出醜,這樣的執政黨可能只是在亂局中的幸運兒。一個得到全國大量選民支持的黨,即在每個勝出的選區也是一面倒的勝利,而大多失落的選區也是光榮地失手(即是只在相差很小之下得不到議席),而且在全國差不多每一區也出戰,只是觸不到325席這條標桿而矣,這個充滿榮譽及得到國最多選票的政黨,因為遊戲規則不利於這黨,仍然不能成為執政及奪得首相之位。

當理論糾纏在英國選出首相也是不錯的人,仍不能否定三個論點:

(一),候選人是由政黨推出來的,在英國首相候選人的決定,不存在公民提名;

(二),不是黨魁就不在首相被考慮之列,在揀選首相之途,並沒有一樣東西為每個選民也有「提名權」及「被提名權」;

(三),英國首相並不符合香港泛民口中(即是以上)「真普選」條件,根據泛民的理論,卡梅倫的首相身份便是從假普選得來的,卡梅倫便是泛民口中的假首相。

筆者當然不能笱同「假普選」的理論,不太完美的普選仍是普選,讀者你又意下如何?

再看,英國選民沒有如香港今次政改提出的「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權力,英國大選一完,首相便「自動」產生,英國選民完全沒有在首相候選名單旁按「印仔」的機會。政改一旦通過,港人比英國人會有更大民主權力。

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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