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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諮詢校監權力面臨司法覆核

政事

大學諮詢校監權力面臨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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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諮詢校監權力面臨司法覆核

2016年01月21日 08:42 最後更新:09:14

港大學生搞緊罷課,有大約300人參加,昨日開始呼籲老師罷教,昨日集會現場出席的老師唔多,除了教職員會會長外,主要見到鍾庭耀。估計參與罷教的老師不會多,因為老師非因勞資糾紛而罷工,隨時炒得,所以唔會有太多人嚮應。

講番罷課學生的訴求,佢地要求港大校委會效法浸大,成立專責小組檢討特首特首作為校監的權力,並檢討校委會架構。

浸大校長錢大康本來是港大副校長,被視為較同情學生的訴求。浸大本月初開始展開3個月諮詢,檢討包括大學條例中訂明由特首擔任校監,並能以大學名頒授學位的規定,又檢討校董會校內外成員比例及產生方法等。

但浸大校董會的小組在網站公開的本周一會議紀錄,顯示自推出諮詢文件後,有多方意見對檢討工作的法律問題表示關注。小組認為舉辦諮詣大會前,先徵詢法律意見是謹慎及負責任做法,因此押後所有大會,日後將向大學公眾匯報有關法律意見及所需時間。

浸大發言人對傳媒話,大學收到的提問和意見主要來自校董會成員、諮議會成員和校友,並沒有收到校監梁振英或政府官員的意見。

有法律界人士話,特首作為校監的權力,由大學條例確立,而大學校董會由條例規管,若要檢討有關條例,應由政府提出,由立法會改例。受規管者自行檢討改變,就會生起「越權無效」的質疑,可以作為司法覆核的原因。只要有其中一個浸大校董提出意見,校董會都要問問律師自己是否越權,才可以進行諮詢。所以學生逼大學檢討,即使校長同情學生,都未必檢討得成。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大廈管理係民青局今年重點工作之一。有見部分舊式單幢樓宇或「三無大廈」因為單位數量不多、財政資源不足,難以獨自聘用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協助執行日常嘅大廈管理工作,真係長久以嘅「老大難」問題。

但政府迎難而上,採取更積極主動嘅方針,民政事務署喺去年就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協助業主共同聘用同一間物管公司聯合管理大廈,攤分管理費用,咁就可以用較平嘅管理費,獲得基本大廈管理服務,從而改善管理同居住環境。

民政事務署喺去年起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協助單幢樓宇聘請管理公司。

民政事務署喺去年起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協助單幢樓宇聘請管理公司。

「聯廈聯管」試驗計劃2025年6月1日率先喺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及荃灣區推行,由於試驗計劃初見成效,民政總署已於今年6月1日將此計劃正式擴展至全港所有有需要嘅地區,包括觀塘、荃灣、葵青、北區、沙田、大埔、元朗、屯門、中西區、南區、東區及灣仔等,為期一年,呼籲符合條件業主和法團善用政府為他們提供的計劃和措施,以可負擔嘅價錢改善居住環境。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早前就喺荃灣民政事務專員區家盛陪同下,到荃灣同當區區議員、協助推行試驗計劃嘅地區團體及法團代表、住戶交流,了解試驗計劃嘅成效。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早前就喺荃灣民政事務專員區家盛陪同下,到荃灣同當區區議員、協助推行試驗計劃嘅地區團體及法團代表、住戶交流,了解試驗計劃嘅成效。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早前就喺荃灣民政事務專員區家盛陪同下,到荃灣同當區區議員、協助推行試驗計劃嘅地區團體及法團代表、住戶交流,了解試驗計劃嘅成效,麥局長仲分享咗唔少推行「聯廈聯管」嘅實戰經驗。

麥局長話,第一期試驗喺單幢樓宇集中嘅區域,邀請地區組織接觸216幢目標大廈,當中110幢大廈已簽署參與意向書,當中71幢進行聯合招標,33幢已成功聘用物管公司實行「聯廈聯管」。

佢話,目標當然係愈多大廈參與愈好,事實上樓宇管理責任在業主身上,但她明白好多業主沒有咁多時間或相關知識處理,所以政府推出很多不同計劃,包括「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及實行咗幾年嘅「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等,希望協助業主組織法團,之後參與「聯廈聯管」聘請專業顧問公司,她希望各業主善用政府為他們提供的不同計劃和措施,做好自身大廈管理。

麥局長跟地區組織代表分享實戰經驗。

麥局長跟地區組織代表分享實戰經驗。

協助推行計劃的荃灣發展促進會主席王家文仲話,接觸咗該區75棟目標樓宇,其中有9棟參加,每戶每月管理費約150至200元,管理公司入場後,可以執行政府命令,還可組織法團開會,佢認為要成功令居民對計劃有信心係好重要,希望過去嘅成功經驗,可鼓勵更多大廈參與「聯廈聯管」。

高人話,政府推出「聯廈聯管」 計劃係重要嘅一步,除了居民居住環境更好,樓宇有適當管理,物業都保值啲,其中除了政府牽頭外,更重要係居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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