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政改與國際標準(4.12)
美國選舉人票的優越性(13):四個輸掉普選仍當任的總統(一)
有些草憲人對美國憲法有個寄望,就是一人一票直接投票選出總統,可是美國立國早年,基於交通及新聞消息均有問題,要想做到將所有各州各縣的票箱的票加齊起來,再肯定總票數,並不是一件容易及時做到的任務,何況更有其它據於理念上及利益上的訴求;結果混合式的選舉人票出了台。
但是若果各選舉人也是依照各區普選的主流決定去投票,選舉人票的投票結果也會與普選結果掛鉤,即使不是同步,也會有同方向地指出誰是最受歡迎,選舉人只是比較容易將勝推到過半後,再企高一級台階,選舉人票制度的建立不是為了反民主,只是為勝出者臉上貼金。
那麼獲過半選舉人的選舉勝出者,有很大機會在普選也獲過半,這人如在普選不過半也應是獲最多票的普選勝出者。
至今有57次美國選舉總統大選,歷史告訴我們,當中有45次當選贏得過半普選票及選舉人票;有8次勝出者的普選票需不過半,但他仍在普選跑得冠軍。
可是在4個候選人,在大選輸掉普選卻登上總統位置,那四場不名譽的選戰是:
1824年:約翰昆西亞當斯 對 安德魯傑克遜;
1876年: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對 塞繆爾狄爾登;
1888年:班傑明哈里森 對 格羅弗克利夫蘭 ; 及
2000年:喬治獲嘉布殊 對 阿爾戈爾。
他們不但從成績曖昧,這四場大選也有造馬的疑雲,如疑點成真,由誰上任總統也要一一改寫,下回續。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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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政改與國際標準(4.11)
美國選舉人票的優越性(12):全力討好壞孩子的總統
早前文章,簡單地指出, 在美國總統競選時,候選人未曾有只顧多選舉人票的大州,也沒從沒為了效率而只去橫掃中小州份的候選人;從歷史回看,候選人確是不可能跑齊全部50州來爭選票,美國實在太大了。
候選人會訂下一個選舉計劃,分出那些州是粉絲州,那些州是敵對州,從候選人都不會多放時間及資源在前兩者身上。讀者,如你是候選人,你會否浪費時間和金錢在,一些「橫惦」也投你票的州,一些「橫惦」也不應會你的州。
要當總統便要立場搖擺
搖擺州(Swing State)是指沒有人從該等州份有壓倒性的支持,候選人當然要集中火力在搖擺州,而搖擺州又名為游離州、戰場州或紫州。
先看兩大黨的現時「地盤」,已是其中一黨囊中物的州份叫為「安全州」。
共和黨的安全州:
德薩斯州、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馬州、南卡羅萊納州、懷俄明州、猶他州、愛達荷州、內布拉斯加州。
民主黨的安全州:
加利福尼亞州、佛蒙特州、麻省、俄勒岡州、夏威夷州、康涅狄格州、伊利諾州、羅得島州、紐約州。
另外13個最小的州當中,兩大黨各佔6州。
餘下的21州才是真正戰場,明顯的搖擺州包括:
科羅拉多州
佛羅里達州
愛荷華州
內華達州
新罕布夏州
北卡羅來納州
俄亥俄州
維珍尼亞州
威斯康辛州
另外在這21州當中,有一些州是處於安全及搖擺之間;早示忠誠的州便被候選人忽視,搖擺不定的21個小孩當中,最不「聽話」的,便最能受寵,最有本錢「扭計」博取得最多禮物。有人説這証明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不對,如果要將候選人與州的關係比喻著愛情;那便應該是:「 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
也許在美國選舉制度下,確是人人平等,只是不聽話的「壞孩子」得到更多的平等及額外的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