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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等人被控參與元朗7.21暴動被裁定表證成立

政事

林卓廷等人被控參與元朗7.21暴動被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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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等人被控參與元朗7.21暴動被裁定表證成立

2023年11月23日 16:06 最後更新:16:50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於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被裁定表證成立。

案件於灣仔區域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案件於灣仔區域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控方上星期舉證完畢,林卓廷與另一被告透過大律師向法庭作中段陳詞,要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法官陳廣池考慮過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辯。

法官陳廣池。 資料圖片

法官陳廣池。 資料圖片

被告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案件於灣仔區域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案件於灣仔區域法院審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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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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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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