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衝擊及佔領案件,12名被告因暴動罪被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警方認為,判刑能反映案件嚴重性,亦能起阻嚇作用。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入及佔據立法會。 AP資料圖片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志騰回顧事件,指在2019年7月1日下午1時30分開始,在立法會大樓及其附近發生暴動,有過千名暴徒在立法會大樓外面集結,並持續用鐵籠車、鐵枝衝擊立法會大樓外的玻璃,暴徒最後闖入立法會大樓,對立法會大樓內部進行大規模破壞,事後立法會需要耗資港幣$3600萬去維修。
藝人王宗堯被判入獄6年2個月。星島日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稱,由於案情嚴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隨即接手調查該案件,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暴徒闖入立法會後,有計劃地破壞大樓內閉路電視,從而增加警方調查及搜證上的困難。加上被破壞範圍很大,破壞物件亦很多,警方需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去調查,最後成功將涉案人士拘捕並落案起訴。經過44日在區域法院的審訊,最後將14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志騰。
黃認為,法官在判詞到清楚指出本案的嚴重性,立法會有獨特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示威者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大肆破壞,不單單損壞大樓內的物件,亦係意圖削弱、推翻香港憲制,衝擊香港嘅法治,案情極其嚴重。最後,警方歡迎法庭就暴動罪的判刑,認為判刑反映了案件嚴重性,並且起到一定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