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覓地小組正在諮詢,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將會向覓地小組,提交兩個有助釋放大量新界私人土地的方案 —「土地區劃整理」「土地債券」。

研究中心認爲,兩個方案均能提供足夠誘因,讓新界私人土地業權人交出土地供政府發展。

「土地區劃整理」是一種國際流行的土地交換機制,業權人自願交出土地,換取在原地重新規劃地段的發展權益。土地持有人履行「發展商責任」,必須上繳一定比例土地作公共房屋及公共建設,剩餘土地的開發權也必須依機制補足地價。此建議類似政府提出的公私合作方案。

硏究中心又建議政府向合適新界土地持有人發行「土地債券」(地債),地債能在公開交易平台自由轉讓,持有人可用以換取特區政府的其他土地,或換取將來開闢的新土地包括填海地,是「遠水救近火」的方法。研究團隊由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主任鄒廣榮講座教授及黎偉聰教授領軍。

高人話,這兩個方案都可說是對「發展商友善」的方案,可加快釋放他們手上的農地出來發展。

佢話,地債的建議有點像當年的換地權益書,是殖民地政府於1960年代至1980年代期間所作出的一種徵收土地賠償方式,分為甲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A)及乙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B)兩類。

早在1960年代初期,香港的房屋需求殷切,政府提出在新界發展多個新市鎮的計劃,因此需要徵收大量新界土地,為減低收地的現金支出,政府便將其中部份的收地賠償,以換地權益書來代替現金賠償。甲種換地權益書容許持有人每平方呎建築用地換取1平方呎建築用地;乙種換地權益書容許持有人每5平方呎被收回農地,可於將來換取2平方呎同樣位於新界的屋地。

當年不少地產發展商看好香港地產前景,大量收集乙種換地權益書,當中以華懋集團、新鴻基地產、恒基兆業及南豐集團為最,他們後來都賺了大錢。如今港大的地債建議,也是舊橋翻炒。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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