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雜貨店老闆無牌經營匯款業務被罰5千元

社會事

​雜貨店老闆無牌經營匯款業務被罰5千元
社會事

社會事

​雜貨店老闆無牌經營匯款業務被罰5千元

2022年04月13日 12:44 最後更新:13:10

一名雜貨店女東主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根據資料,於去年3月進行調查,發現該名女東主在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被拒後,仍在慈雲山一間雜貨店經營匯款業務,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示意圖

示意圖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向海關申領牌照,無牌經營金錢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元及監禁6個月。

雜貨店女東主無牌經營匯款 罰款5千元

雜貨店女東主無牌經營匯款 罰款5千元

往下看更多文章

民政總署聯同消防「放蛇」揭20間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賓館

2024年02月07日 20:25 最後更新:23:02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牌照處巡查港島及九龍區32個處所,發現有20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及3間涉嫌違反發牌條件的持牌會址。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圖片

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聯同消防處,一連兩日展開代號名為「閃焰」的聯合行動,到港島及九龍區內不同地點「放蛇」,掃蕩無牌酒店和賓館,並及嚴厲打擊違規經營的持牌會址。署方指,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所有個案,並在完成調查後,對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的個案提出檢控。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會址進行突擊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會址進行突擊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博客專欄等,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酒店或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會跟進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