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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支援計劃」批出資助逾一億

社會事

「物管支援計劃」批出資助逾一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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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支援計劃」批出資助逾一億

2022年04月14日 16:14 最後更新:16:14

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的「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2022年2月28日開始接受申請,截至4月12日,批出逾1億元的資助,惠及超過1萬名從事與環境衞生或保安有關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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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成功獲發資助的申請,主要由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業主組織提交,涉及全港近1100幢私人住宅、綜合用途樓宇、工業及商業大廈。組織指定的銀行賬戶。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呼籲申請成功並獲發資助的物管公司/公契經理人/業主組織盡快向相關前線物管員工發放津貼,讓他們早日受惠。他表示,市民大眾如欲了解已獲批資助的物業及申請人的名單,以及受惠物業獲發津貼的前線物管員工數目,可於「物管支援計劃」的專題網站查閱。

監管局暫已接獲總共超過6,000宗資助申請,申請資助的最後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謝偉銓(資料圖片)

謝偉銓(資料圖片)

在今輪「物管支援計劃」下,除了直接受聘從事與保安或環境衞生有關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外,合資格領取津貼還包括外判員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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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無大廈」提供服務的清潔和保安員工可以個人名義自行作出申請。合資格的「三無大廈」是指業權分散及沒有任何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居民組織及物管公司提供物管服務的私人住宅、綜合用途物業、工業大廈或商業大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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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首輪「物管支援計劃」下,監管局合共發放了接近港幣11億元的資助,惠及全港近40,000幢樓宇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今輪「物管支援計劃」的受資助期是2022年2月至6月,每名合資格物管員工可於受資助期內獲每月2,000元津貼,最多5個月 (即10,000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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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監管局《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 周五刊憲生效

2024年04月25日 18:46 最後更新:19:18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25日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 626 章)第 5(1)條制定的《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於26日刊憲生效,而相關《良好作業指南》亦已同時制定。守則指南就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設備及構件的消防安全,以及危險品的貯存,為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實務指引。

常見的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

常見的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為客戶的物業提供物管服務時,經常會涉及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維修保養事宜,以保障物業的消防安全。因此,經諮詢各持分者的意見後,監管局制定了《處理消防安全工作》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以加強業界認識安裝、維修保養及管理消防裝置設備的法定要求,並呼籲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依循守則指南內各項指引行事,提醒及協助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的業主須妥善管理及保養其物業公用部分的消防設備,以預防及避免因發生火警而引致人命傷亡及/ 或財物損失。

黃江天強調,最近發生嚴重物業火警事故,引致人命傷亡,在顯示樓宇大廈必須加強消防設備裝置及維修保養,並須嚴格遵守消防條例規定。監管局發出的守則指南特別強調持牌物管公司、業主組織及業主須妥善管理及保養物業的各項消防設施,包括保持防煙門消防門的良好狀況及須經常保持關上,以確保物業消防安全。監管局期望發出守則指南,推動物管業界協助其管理的物業的業主關注及加強相關工作。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監管局就制訂此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參考了相關法規及守則, 包括《消防條例》( 第5 9 章)、《消防( 裝置及設備)規例》( 第9 5 B 章)、《消防( 消除火警危險)規例》( 第9 5 F 章)、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大廈管理及安全工作守則》、及消防處處長發出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並已諮詢物管業界、認可專業團體、業主組織、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屋宇署等政府部門及機構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內。

監管局一直非常注重樓宇消防安全問題,除制訂相關守則指南外,亦於去年 8 月為物管業界舉辦持續專業發展網上講座,邀請香港消防處代表擔任講者,就消防設施相關條例及物管人員可如何做好樓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講解。有關網上講座的足本內容已上載至監管局網站
https://www.pmsa.org.hk/tc/blogs/pmsa_20231011 ),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收看有關短片教材在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可獲取認可參與時數。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圖片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圖片

除上述守則指南外,監管局已就其他不同物管範疇先後發出了共 21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樹木管理工作》及《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處理物業建築工程》及《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

有關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framework/codes-of-conduct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 斜坡管理;

• 處理住宅噪音問題;

• 會所設施管理;以及

• 食水設施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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