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IVE男學生於2020年4月,在葵涌警署附近遇警員截查,其所攜紙袋被搜出2支汽油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發數天後,一名男警長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自編自導」區內一宗汽油彈案件被捕,惟後來未被起訴。男生經審訊後被定罪,本月初遭判囚14個月監禁。案件今日於觀塘法院進行覆核聆訊,辯方指被告原打算上訴至高等法院,但因懲教人員溝通有誤導致被告填錯文件,故撤銷覆核申請。辯方繼而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原審裁判官屈麗雯認為存檔文件並無提及上述申請,拒批辯方申請,即被告需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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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文憑學生林偉豪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2樽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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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同年4月16日首次提堂時,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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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後,警方公布38歲葵青警區警長蘇志恆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懷疑「自編自導」區內一宗涉藏汽油彈案件,事後未被起訴。
林偉豪。 資料圖片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