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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衝突 3人暴動罪成兩男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確診押6.20判刑

政事

9.29衝突 3人暴動罪成兩男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確診押6.20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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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衝突 3人暴動罪成兩男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確診押6.20判刑

2022年05月24日 16:56 最後更新:18:15

2019年9月底金鐘一帶舉行的「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發生激烈衝突,近百人被捕。其中3名青年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早前全被裁定罪成,21歲學生及24歲資訊科技工作者今同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半;36歲音樂製作人則因確診新冠肺炎未能出庭,其判刑押後至6月20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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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引述兩名被告的求情信均形容他們是「乖乖仔」,有理由相信二人遭有機心的人士教唆、操弄繼而推到前線,而那些幕後的人則可享受政治行動收割所得的成果和他們的「藍天白雲」。法官表明不接納辯方所指,二人只是旁觀者,稱說法莫名奇妙,當時硬物橫飛、交通停頓,任何人見到都覺得觸目驚心。法官認為,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激烈行為,但他們藉身處現場壯大聲威,而且報告顯示他們毫無悔意,判刑須具阻嚇性,以警惕網上宣揚暴力的行為,遂以監禁4年半為量刑起點,經審訊後被定罪無額外刑期扣減。

辯方求情指,楊樂謙在本案中參與程度較低,重犯機會微乎其微,望法庭考慮他初犯,因遭檢控面對沉重壓力,無任何公職人員受傷而從輕發落。辯方亦指,李其浚擁有中大訊息工程學系學位,其家人形容他為人純良正直、愛家,因入世未深而誤墮法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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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依次為36歲音樂製作人莫震宇、21歲學生楊樂謙及24歲資訊科技工作者李其浚,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3人暴動罪成其中兩人判囚另一人因確診押後判刑。

3人暴動罪成其中兩人判囚另一人因確診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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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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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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