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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找換店被判罪成罰1.2萬元

社會事

涉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找換店被判罪成罰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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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找換店被判罪成罰1.2萬元

2022年05月25日 18:51 最後更新:18:52

香港海關早前偵破兩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一間找換店及其董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1萬元和1.2萬元。另外一男兩女則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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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案件中,海關人員於2020年12月進行調查,發現紅磡一間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已到期,但其男董事仍在該處經營匯款業務,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該名男董事今年一月已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及罰款1萬元,其找換店則在今日(25日)被判罪成及罰款1.2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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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案件中,海關人員去年五月對一名男子及其妻子進行調查,他們涉嫌利用社交平台專頁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有關匯款業務是透過該男子岳母的銀行戶口進行。3人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及80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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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早前偵破兩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偵破兩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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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聯同消防「放蛇」揭20間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賓館

2024年02月07日 20:25 最後更新:23:02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牌照處巡查港島及九龍區32個處所,發現有20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及3間涉嫌違反發牌條件的持牌會址。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圖片

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聯同消防處,一連兩日展開代號名為「閃焰」的聯合行動,到港島及九龍區內不同地點「放蛇」,掃蕩無牌酒店和賓館,並及嚴厲打擊違規經營的持牌會址。署方指,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所有個案,並在完成調查後,對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的個案提出檢控。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會址進行突擊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會址進行突擊檢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博客專欄等,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酒店或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會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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