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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被控管武等3罪擬不認罪 程式設計師涉管有爆炸品擬認罪

政事

裝修工被控管武等3罪擬不認罪 程式設計師涉管有爆炸品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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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被控管武等3罪擬不認罪 程式設計師涉管有爆炸品擬認罪

2022年06月09日 17:45 最後更新:17:47

42歲程式設計師及62歲裝修工涉於前年2月,在粉嶺管有化學品、箭、煙火棒等物品,前者被控管有爆炸品罪,後者則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3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指程式設計師擬認罪,還押至明年1月13日正式答辯;裝修工則擬不認罪,排期於明年8月14日審訊,預計審期7日,暫定傳召4名市民、3名警員及6名專家,候訊期間續准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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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42歲程式設計師黃智榮及62歲裝修工人張煜球。黃被控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對出近馬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約17.4公斤的硝酸鉀、約2.8公斤的氧化鐵、約1.8公斤的鎂、約1.2公斤的硫磺、將1.4公斤的煙火棒、約260克的鞭炮、3套無線電遙控裝置、一條USB線,及兩個電子磅。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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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則被控於同日在榮福中心2座一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69支箭、45個箭頭、5枝弓、2支電槍、8支伸縮棍、1個鉗及一套螺絲批,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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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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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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