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男跑手於2018年參加渣打馬拉松比賽期間突然暈倒昏迷,留醫4日後不治,死因庭早前就事件展開聆訊。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引導2男3女陪審團時,提供「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2項死亡結論供選擇。聆訊明續,陪審團將裁定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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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引導時指,死者的解剖結果是死於急性心肌梗塞,若陪審團相信死者是死於疾病,可裁斷死者死於自然,若陪審團認為死者死因不明,則裁定為死因存疑。周官指,相信有足夠證據供陪審團裁定死因和作出結論。
事發在2018年,當時一名50歲男跑手暈倒留醫4日後不治。資料圖片
死者李文德終年50歲,生前任職基督教福音機構幹事,2018年1月21日參與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期間暈倒,同月24日於東區醫院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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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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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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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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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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