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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3項虐兒罪 童樂居案56歲女被告還押候判

社會事

認3項虐兒罪 童樂居案56歲女被告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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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3項虐兒罪 童樂居案56歲女被告還押候判

2022年07月08日 17:36 最後更新:07月27日 10:13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爆出虐兒醜聞,累計共34名女職員被落案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56歲幼兒工作員今(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3項虐兒罪。案情指,被告曾趁女童喝水時將水樽推向其面部,又腳踏兒童的下身。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一日內3度襲擊3名兒童案情嚴重,拒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須還押至7月22日判刑,期間為其取背景報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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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幼兒工作員的林美寶承認於2021年12月10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内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但卻故意襲擊2歲女童S、3歲女童AC及一名不知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三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林原被控多一項襲擊3歲女童Y的虐兒罪,此罪獲存檔法庭。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在2007年成為註冊幼兒工作者,2008年9月起在「童樂居」任職替假幼兒工作者。案發當日約下午6時,女童S與10名兒童在活動室席地而坐,被告在安排派發水樽予兒童,有些兒童在喝水。期間S用手推了被告的手一下,被告隨即大力用手打了S的胸口兩下,S倒地哭泣。約一分鐘後,在被告抹地時,女童AC打開水樽蓋望向樽內,被告拿去水樽並推向AC臉,致樽內的水濺到其臉上,AC欲轉身離開但被告仍把樽繼續推向AC臉上。被告之後抹地上的水時,再推了AC的腳一下,交回水樽給AC時又再趁其喝水時推其水樽,致水樽撞到AC的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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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後感到非常歉疚,但無心傷害3名兒童。首次事件被告須在半小時內派發水樽予11名兒童喝水,但兒童不可以自行扭開樽蓋喝水。被告被S打手部後,用手背撞向S的胸口兩下,但力度不算很大,被告在襲擊後有繼續照顧S。就腳踏兒童事件,辯方指被告巡房時看見該兒童的腳「郁嚟郁去」,而被告有腰痛,於是踏了兒童下身一腳以助其調整睡姿。

涉案被告林美寶。 資料圖片

涉案被告林美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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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力求年內完成強制舉報虐兒法案工作

2024年04月07日 19:25 最後更新:20:57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階段,會與委員逐項條文商討。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剔除監禁刑罰,孫玉菡回應指理解大家對刑罰有不同看法,指草案最大目的是希望專業人士包括教育界、醫護界、社福界等要舉報嚴重的虐兒個案,提到法例要有一定阻嚇力,才能做到有關目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表示,在審議階段,會盡量聆聽不同意見,力求取得平衡各方的安排。他又表示,力求在今年內完成法案的工作,然後通過法案。

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包括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加入更多委任成員。孫玉菡回應指,會密切留意社會工作註冊局的工作,確保註冊局符合法例規定及社會期望,又指若註冊局在運作上有任何與法例精神不相稱的地方,會作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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