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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少年認刑毀東海堂判入勞教中心 官斥:有預謀犯案

政事

修例風波少年認刑毀東海堂判入勞教中心 官斥:有預謀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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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少年認刑毀東海堂判入勞教中心 官斥:有預謀犯案

2022年08月01日 17:22 最後更新:17:24

5名青年涉於前年8月在將軍澳廣場,縱火破壞美心旗下商店東海堂,包括損壞收銀機屏幕、櫥窗膠櫃等,被控縱火、刑事損壞兩罪。其中一名案發時年僅15歲的少年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縱火罪則獲存檔法庭。暫委法官許肇強8月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案發當時屬反修例運動尾聲,案件是有預謀,且針對不同政見立場的仇視和恐嚇行為,但考慮到被告無案底,亦無事先準備犯案工具,許官認為被告需接受應得懲罰而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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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大律師黃廷光求情指,被告犯案時僅15歲,受到朋輩影響,是「誤入歧途」和「學壞咗」,指被告的犯案心態是「曲解良知」,但被告承諾以後會奉公守法,又稱被告於單親家庭長大,母親因工作忙碌而疏於管教。黃大律師重申被告在此案中並無參與縱火行為,在同類型案件中性質較輕,被告為初犯及已認罪,冀許官能儘量寬大處理。

辯方續指,在之前為被告索取的報告中顯示被告適合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但希望許官能讓被告有改過自身、重投社會的機會而判處他入更生中心。但許官當場指辯方律師「一字不提」懲教署建議被告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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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官判刑時認為案情性質嚴重,同案被告均穿黑衣服、蒙面及戴帽,可見是有預謀犯案,而破壞美心集團旗下店鋪是針對不同政見立場的行為,帶有仇視、恐嚇的意味,許官當場表示似是「黑社會行為」,但許官認同被告是愚昧地對社會事件一知半解,亦受到社會氣氛、互聯網和媒體的渲染而犯案。許官續指,被告本來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然而父母離異後父親離世而母親忙於工作,不能排除被告是缺乏父母管教又受到社會氣氛影響而犯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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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官亦稱案發時為凌晨時分,當時沒有市民在商場內,因而沒有引發暴力衝突的因素,且被告並無事先準備犯案工具,亦認罪及有悔意,因此許官認為被告需要接受應得懲罰和有改過自身的機會,遂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被告現為17歲少年,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廣場一樓78號鋪東海堂,以火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約1米x1米的地板及一張檯,以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兩部收銀機的屏幕、一部八達通閱卡器、一部電子條碼掃瞄器、一道木門及一個櫥窗膠櫃,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17歲少年承認刑事毀壞罪,縱火罪獲法庭存檔,不作起訴。

反修例風波期間,有東海堂分店被刑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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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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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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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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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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