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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磚擊斃清潔工案2名青年誤殺罪脫 暴動罪成各判囚5.5年

政事

擲磚擊斃清潔工案2名青年誤殺罪脫 暴動罪成各判囚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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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磚擊斃清潔工案2名青年誤殺罪脫 暴動罪成各判囚5.5年

2022年08月12日 10:40 最後更新:15:56

兩名青年涉在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示威,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七旬清潔工羅長清向後倒地頭部重創翌日不治,六旬男子X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二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暴動罪成,杜麗冰法官1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兩名被告響應網上號召有預謀地到場拆磚堵路,但卻沒有預視到事件的嚴重性,而暴動罪案件必須判處阻嚇性的懲罰,考慮兩人年輕及缺乏成人的適當指導,判囚5年半。據悉,兩名被告劉子龍及陳彥廷均滿意判刑,透露不會提出刑期上訴。

劉子龍。資料圖片

劉子龍。資料圖片

陳彥廷。 資料圖片

陳彥廷。 資料圖片

據悉,2名被告還押多時,12日正式被判囚5年半後,預計將於明年底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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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龍。資料圖片

兩名青年涉在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示威,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七旬清潔工羅長清向後倒地頭部重創翌日不治,六旬男子X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二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暴動罪成,杜麗冰法官1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兩名被告響應網上號召有預謀地到場拆磚堵路,但卻沒有預視到事件的嚴重性,而暴動罪案件必須判處阻嚇性的懲罰,考慮兩人年輕及缺乏成人的適當指導,判囚5年半。據悉,兩名被告劉子龍及陳彥廷均滿意判刑,透露不會提出刑期上訴。

陳彥廷。 資料圖片

陳彥廷。 資料圖片

上水擲磚案首被告劉子龍的律師團隊,左為大律師David Rex Boyton、右為包珀瑤大律師。

據悉,2名被告還押多時,12日正式被判囚5年半後,預計將於明年底服刑完畢。

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遭飛磚擲斃。 資料圖片

杜官另特別表揚當日搬磚拆路障的市民為「無名英雄」(Unsung Hero),杜官指他們沒有尋求任何政治和個人利益,只是站出來幫助社會,行為無私無畏,正正體現了香港精神。杜官亦指警方調查本案證據使用了逾千小時,讚揚香港警察眾所週知是全世界最優秀的警察之一,感謝警方在本案的協助。

左起被告:劉子龍、陳彥廷。資料圖片

杜官接納二人現已深感後悔,但杜官指香港是由前人以血、汗、淚(blood, sweat, and tears)所建成,摧毁此城市並非好事,亦非出路,暴動罪的刑罰必須具阻嚇性,避免公共秩序及法治受損。兩名被告在事發前討論持鎚響應網上號召,雖然並非大程度但亦有一定程度的預謀性,而本案的參與者沒有披盔戴甲,暴動案件沒有使用汽油彈等武器,但亦嚴重損害公眾財產。

上水擲磚案首被告劉子龍的律師團隊,左為大律師David Rex Boyton、右為包珀瑤大律師。

上水擲磚案首被告劉子龍的律師團隊,左為大律師David Rex Boyton、右為包珀瑤大律師。

杜官另特別表揚當日搬磚拆路障的市民為「無名英雄」(Unsung Hero),杜官指他們沒有尋求任何政治和個人利益,只是站出來幫助社會,行為無私無畏,正正體現了香港精神。杜官亦指警方調查本案證據使用了逾千小時,讚揚香港警察眾所週知是全世界最優秀的警察之一,感謝警方在本案的協助。

杜官交代2019年11月13日清晨有人在網上號召「手足」「一齊搞鐵」,首被告劉子龍及次被告陳彥廷響應號召並計劃持鎚參與。本案證據顯示黑衣人在案發現場撬磚堵路,然後一群市民無私無畏地到場清理路障,亦沒有特意挑起紛爭,但六旬男子X搬磚時被黑衣人阻止,黑衣人威脅市民不要清理路障,雙方繼續對峙,黑衣人嘗試搬磚到路上,市民則搬磚到路旁,但期間並沒有推撞或叫喊的行為發生。

隨著事件逐漸升溫,黑衣人開始向搬磚市民投擲磚頭,市民亦開始還擊,向黑衣人投擲磚頭,但事件導致非常悲慘的下場,X被襲擊至左眼虹膜撕裂,站在路旁的死者羅長清期間被擲中,令人心碎(heart-rending)的是死者向後倒地並死亡後,其手機仍一直在拍攝中的狀態。

杜官指雖然陪審團早前裁定二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辯方亦辯稱二人當時的行為屬於自衛,杜官表示尊重陪審團決定,但並不能減輕二人參與此場十分激烈的暴動之罪責。杜官提到二人案發時約16歲,無疑他們非常年輕及受到老師親友的喜愛,但二人沒有父親的教導,在只有母親照顧下成長,令他們缺乏成人的指導,令他們當時跟風參與本案,未能預視事件後果的嚴重性。

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遭飛磚擲斃。 資料圖片

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遭飛磚擲斃。 資料圖片

杜官接納二人現已深感後悔,但杜官指香港是由前人以血、汗、淚(blood, sweat, and tears)所建成,摧毁此城市並非好事,亦非出路,暴動罪的刑罰必須具阻嚇性,避免公共秩序及法治受損。兩名被告在事發前討論持鎚響應網上號召,雖然並非大程度但亦有一定程度的預謀性,而本案的參與者沒有披盔戴甲,暴動案件沒有使用汽油彈等武器,但亦嚴重損害公眾財產。

杜官指本案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的小範圍內發生,而兩名被告案發時身在現場參與暴動,考慮到本案的整體背景及情況,把量刑起點訂為監禁六年,但二人年輕及沒有案底,在沒有適當的成人指導下,缺乏預視災難性行爲的後果之清晰性和遠見性,寄望他們日後可為香港作出有建設性的貢獻,酌情減刑後判二人監禁五年半。

左起被告:劉子龍、陳彥廷。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劉子龍、陳彥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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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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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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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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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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