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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背囊藏鐵筆噴漆還柙候判 官索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政事

男生認背囊藏鐵筆噴漆還柙候判 官索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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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背囊藏鐵筆噴漆還柙候判 官索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2022年10月07日 13:42 最後更新:14:32

17歲少年於2019年大三罷示威期間,在深水埗被搜出背囊內有鐵筆和噴漆。案件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次提堂,少年承認1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20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期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表示,案發時疼愛被告的祖父剛剛離世,同時社會事件的衝擊,以及父母沒有給予適當的指導,導致他干犯本案,惟被告在庭上坦白認罪,過去沒有任何刑事記錄,加上他年紀輕輕,案發時只有14歲,案件已造成很大的壓力。

辯方續指,早前被告曾作為港島某間傳統名校的學生,透過參與課外活動獲得不同科目老師的賞識,以及被告亦以英文親手撰寫求情信,明顯看來有著良好的學業表現,加上他有一個成為演員的理想,望為觀眾帶來歡樂。但裁判官反駁指,本案性質嚴重,其中被告收藏長達30厘米的鐵筆,法庭須透過索取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才能了解判刑的方向,故候訊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林鴻日(17歲、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深水埗醫局街119號一帶保管或控制1支鐵筆和1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019年大三罷期間,多區有示威堵路。資料圖片

2019年大三罷期間,多區有示威堵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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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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