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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7人涉違限聚令 2人認罪罰款另5人押明年訊

政事

社民連7人涉違限聚令 2人認罪罰款另5人押明年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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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7人涉違限聚令 2人認罪罰款另5人押明年訊

2022年11月22日 13:49 最後更新:13:59

社民連多位成員涉於2020年4月底,在警察總部門外抗議警方拒絕職工盟5.1勞動節集會遊行的申請,各被警方票控違反限聚令。案件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2名成員辛浩銘及梁智輝承認控罪,其餘5人指就另一宗同類案件正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故申請本案押後審理。裁判官王證瑜就認罪被告判處各罰款4500元,另5人案件則批准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提到,因限聚令的法例當時較為新,兩人對法例的詮釋沒有全面理解才會犯案,但為時不長,以及他們尊重高等法院駁回另一宗限聚令案件的上訴決定,故不希望在本案中繼續糾纏而坦白認罪,冀法庭參考早前同案的判刑。裁判官就判處兩名認罪被告分別罰款4500元,並需要於7日內繳交,其餘5人案件則押後至明年2月15日早上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黃浩銘、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志輝。傳票指,7名被告於2020年4月30日上午10時45分至11時58分,在香港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寶瑩(左)及曾健成(右)。

被告陳寶瑩(左)及曾健成(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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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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