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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解散前 屬會4義工擺街站違限聚令各罰6000元

社會事

職工盟解散前 屬會4義工擺街站違限聚令各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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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解散前 屬會4義工擺街站違限聚令各罰6000元

2023年08月03日 18:21 最後更新:18:21

職工盟解散前、旗下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擺放街站派發防疫物資,10名街站義工涉嫌違反限聚令被票控,其中4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6000元,其中1名被告獲准在1個月內繳付,其餘3人須在1星期內繳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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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年齡介乎22至46歲,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6日下午,在金鐘海富中心與政府總部之間的行人天橋,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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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決時表示,不同意辯方所說處理預防疾病的物品屬豁免聚集街站,因為街站當時展示了與防疫無關的標語和播放錄音,例如「光復地盤」等,如果要派發物資,被告不應在政總附近天橋擺街站,因該處人流較少,被告理應在人流較多的地方派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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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又認為,無證據顯示4人限聚令對於各被告行使集會、言論和結社自由構成無法接受的嚴苛負擔,因為條例沒有禁止他們表達訴求,只是不可以多於4人聚集,最終裁定4人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案件嚴重性較同類案件低,疫情當時有緩和跡象,政府亦已公布放寬社交距離,各被告案發前有採取防疫措施,街站選址亦遠離民居,故希望判處罰款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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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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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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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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