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堂大笑」這個成語最早是出自於唐代趙璘的《因話錄》,但成語典故卻是衍生自宋代歐陽修所寫的《歸田錄》:「馮相道、和相凝同在中書,一日,和問馮曰:『公靴新買,其直幾何?』馮舉左足示和,曰:『九百。』和性褊急,遽回顧小吏雲:『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因詬責久之。馮徐舉其右足曰:『此亦九百。』於是哄堂大笑。」
宋朝的時候,朝廷中有兩個朝廷命官。一個姓馮,另一個姓和。因此,眾人都分別稱之為和相和馮相。雖然兩人同為宰相,但是性子截然相反。前者做事風風火火,後者卻是悠悠忽忽,所以兩人共事時總是會鬧出不少笑話。
有次兩人在中書府辦公時,和相留意到他的同僚換上了一雙新鞋。只見鞋子做工精細,烏黑透亮,馮相穿上它後整個人都顯得精神奕奕。於是,和相便上前,一臉着急地問道:「馮相,你新買的這雙鞋子很適合你!你花了多少錢呀?」習慣做事慢悠悠的馮相自然不理解和相心中的焦急,所以他慢不經心地抬起了左腳說:「九百文錢。」好不容易等到答案的和相一聽只要九百文錢,心裡頓時就變得不平靜了,他氣急敗壞地道:「甚麼!只要九百文錢!怎麼可能!」馮相見他驚訝得合不攏嘴的模樣便繼續道:「我還沒說完⋯⋯」
可是沒等馮相說完,和相就打斷了他說:「你的怎麼可以這樣便宜的呢?我這雙靴子花了一千八百呀!」本來想不明白的和相突然靈光一閃,轉頭就質問身旁的侍童說:「肯定是你在背後撈油水!看我回去怎樣收拾你!」儘管馮相話被打斷了,但他也沒被和相火急火燎的樣子所影響,而是再次不急不慢地抬起了右腳說:「這只腳也要九百文錢。」
府內在場的官員一開始時不以為然,以為兩人有甚麼磨擦。仔細一聽,才知道原來馮相的靴子也要一千八百文錢,只不過他還沒解釋清楚就被急性子的和相打斷而已。一想到兩人因為性子不同而再度鬧出烏龍後,眾人都不禁大笑了起來。後來人們得知此事後都議論道,兩人身為一朝之相卻因為這樣的一件小事而鬧得洋相百出,到底怎樣治理好國家呢?因此眾人聽後都不禁搖了搖頭,表示着無奈。
後人據此典故提煉出「哄堂大笑」這個成語,意指滿屋子的人都在同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