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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祈顯義加入終院 對最高法庭投下信心一票

政事

杜淦堃:祈顯義加入終院 對最高法庭投下信心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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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祈顯義加入終院 對最高法庭投下信心一票

2023年01月16日 18:40 最後更新:18:52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資深大律師16日出席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他指,2022年對香港法律界來說,是在多方面也發生了眾多重大事情的一年,當中韋彥德勳爵和賀知義勳爵在去年2月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引起各方面對於香港法院前景的議論。讓香港司法界和社會大眾感到欣喜的是,其他非常任海外法官決定留任終審法院。澳洲高等法院退休法官祈顯義,答應加入終審法院成為海外非常任法官,這顯然對我們最高法庭投下信心的一票。

另一項重大事情,是行政長官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釋法,引起關於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討論。杜淦堃表示,最終人大常委會在2022年12月30日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解釋行政長官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在國安法下的權力,並確認行政長官提請釋法的事項應該由香港而非北京處理。大律師公會促請行政長官和國安委密切關注刑事審訊中的被告人獲憲法保障的權利,國安法第四條和第五條清楚確認此等權利在國安法案件保持適用。這樣做可以增強公眾對香港法治、司法獨立和人權保障的信心,有利於特區政府有效和公正地處理公共行政事務。

大律師公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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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續引述習近平主席在七一的重要講話為香港的法律制度注入強心針。習主席清晰表明「一國兩制」方針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必須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和保持普通法制度。習主席強調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應該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最重要的是,習主席重申司法機關應該繼續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杜淦堃強調,在審訊過程中,法官的角色當然舉足輕重。司法程序能夠妥善地進行,有賴各位法官專業和忠誠地履行職責。法官必須確保審訊公平、公正和依法進行。法官在履行職責的時候,只會遵從法律條文和法律原意行事,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對於相關法律條文的個人意見和其他法律以外的政治、經濟或社會因素,法官均不會在作出裁決時考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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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本法》第104條,所有法官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為香港服務。至關重要的是公眾必須明白及被時刻提醒法官角色的性質和權限。法官的工作從來都不容易,公眾亦未必理解法官龐大的工作量。

杜淦堃續稱,邁進2023年,公眾和法律界必然聚焦於各宗備受關注、與公共秩序和國安法有關的審訊上,必須向各界證明被告人在面對最嚴重的指控下,將會受到公平和公正的對待。我們有責任向社會確保司法制度,尤其是審訊過程,是有效、公平和依法進行的,並藉此機會向公眾解釋在刑事審訊中各持份者需要履行的責任。

杜淦堃。資料圖片

杜淦堃。資料圖片

另國際社會將會密切關注檢控方如何處理案件。旁觀者對備受關注案件的檢控過程作出的評價、批評及抱有的期望,未必是完全有根據、公平或合理的。在這個情況下,《檢控守則》第三條提供清晰的指引。檢控官的責任是遵守和推動法治,確保被告人受到公平的審訊,並非為求成功定罪。檢控官代表社會以「公義執行者」的身份不偏不倚地行事,協助法庭查找真相,秉行公義。遇上處境需要準確拿揑時,衡量過後,還須自行定奪,公正處事,盡職履責。

杜淦堃認為辯護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往往充滿挑戰性。訟辯律師是法律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他們需要履行的責任在多年來被深入探討。至關重要的特質是無畏無懼地為當事人辯護,因為這是法庭訟辯和法律執業的基礎。法律和法庭的工作往往被人以多層面的政治和地緣政治的眼光審視,並且面對各種誇大和南轅北轍、又看似無法協調的立場和主張,在此情況下,辯護必須維護法治及其正當用途。「法庭審理案件時,無論案件如何具爭議性和有深遠的影響,須謹記法治的根本元素,而這些根本元素代表著法治和正義的基石。」

「我深信,在堅實的司法制度和堅定的共同價值支持下,香港必定會繼續發光發亮。」

杜淦堃指,澳洲退休法官祈顯義加入終院,是對最高法庭投下信心一票。

杜淦堃指,澳洲退休法官祈顯義加入終院,是對最高法庭投下信心一票。

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公眾,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說,公會正研究有關文件,希望適時以專業角度提供詳盡意見,現階段未有全面看法。

杜淦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杜淦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竊取國家機密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杜淦堃說,初步個人意見認為有討論空間,可考慮將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有些國家在國家安全及信息安全的罪行中亦有相關做法。但如果本港採納以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必須要將舉證責任等講清楚,門檻亦不能低,以避免濫用。

杜淦堃又說,有意見指只有新聞工作者才能運用相關答辯理由,但他認為如果任何人都有機會干犯該罪行,應該一視同仁,大家都可運用有關答辯理由。

對於有意見認為,危害國安便不可能屬公眾利益,杜淦堃說其他司法管轄都有相關討論,認為屬於平衡的問題,因為要考慮危害國安的傷害有幾大,即使傷害未必很大,但如果相對所披露的公眾利益很高,在這情況下是否可引入公眾利益作為答辯理由,他認為有商榷空間。

被問到國家機密的定義如擴闊至社會及經濟發展,會否影響社會正常討論,杜淦堃說要深思熟慮,稍後才能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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