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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藥房違例免費派膠袋 罰款6千及1萬

社會事

兩藥房違例免費派膠袋 罰款6千及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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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藥房違例免費派膠袋 罰款6千及1萬

2017年03月30日 13:56 最後更新:13:56

兩間藥房向顧客免費提供膠袋,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分別被判罰款6千元及1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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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個案涉及土瓜灣落山道一間藥房。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9月巡查該藥房時,發現藥房職員將塑膠袋掛在藥房外的電燈柱上,並指示顧客自行拿取膠袋,但沒有按法例向顧客收取費用,有計劃地規避膠袋收費的法定要求。

膠袋徵費於2015年4月1日生效(資料圖片)

膠袋徵費於2015年4月1日生效(資料圖片)

另一間違規的藥房位於葵興邨葵興商場。該藥房前年9月曾因向顧客免費提供膠袋獲定額罰款。環保署人員去年9月再到該藥房突擊巡查時,再次發現其違規向顧客免費提供膠袋,因此以傳票提出檢控。

自2015年4月1日膠袋收費實施以來,環保署至今到零售點巡查逾7.9萬次,期間向違規商戶共發出35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檢控個案共有1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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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2024年04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04月26日 00:19

環保署表示,一些以零售為主的業務場所,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會銷售已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有關貨品放置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並便利顧客帶離場所,有關業務模式視作外賣,因此可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

綠色餐具

綠色餐具

商場或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食店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業務模式基本上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美食廣場內的食店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但如果顧客是購買食品作外賣,則不會被視為提供堂食服務,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美食廣場如提供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放置在貨架上,或是透過自動售賣機供顧客選購,同樣視作外賣,亦可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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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出,如果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情況與美食廣場的經營模式相似,亦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並強調顧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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