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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偉強︰加強巡查高危工序 違反安全規定即時執法

政事

蕭偉強︰加強巡查高危工序 違反安全規定即時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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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偉強︰加強巡查高危工序 違反安全規定即時執法

2017年04月02日 13:12 最後更新:13:12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說,會加強巡查海上建築工程及吊運操作等高危工序,如果發現違反工作安全規定將即時執法,不會先作警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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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偉強關注今年首三個月,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導致十名工人死亡,他指其中五宗意外與建造業有關,亦有高處墜下事件,勞工處會深入調查及加強執法,有需要時會發出暫時停工令。至於日前港珠澳大橋工程發生造成兩死三傷的意外,蕭偉強說勞工處已即時了解和調查,路政署亦成立小組調查。

港珠澳大橋工業意外頻生。﹝資料圖片﹞

港珠澳大橋工業意外頻生。﹝資料圖片﹞

他指勞工處將推行大型運動,提高業界職安健意識:「勞工處處長已經和業界,包括不論是僱主、工會和專業團體商討,進一步提高職安健安全意識;另一方面,勞工處特別就建造業、關於高空工作方面,進行特別執法行動和巡查,意思是指如發現有違規,會即時提出檢控,不會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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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籲預先訂立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

2024年05月02日 19:41 最後更新:20:30

勞工處公布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當政府公布「極端情況」時,除了與僱主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勞工處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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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說,僱主應預先制定合理而可行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他們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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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補充,僱主應盡早確切評估在熱帶氣旋、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員工返回工作地點當值,評估時應考慮有關僱員的安全,並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迫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盡量將於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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