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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5歲女生多次性交 前港隊代表判囚8個月

社會事

涉與15歲女生多次性交 前港隊代表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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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15歲女生多次性交 前港隊代表判囚8個月

2018年11月05日 13:55 最後更新:14:07

法官拒被告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8歲前港隊自由式輪滑代表、輪滑集訓隊教練被指於2016年與15歲女學生多次發生性行為,其早前被裁定3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被告監禁8個月,辯方律師就上訴申請,望可批准被告保釋外出。惟黃官表示考慮被告背景報告及其他理據後,不批准保釋,被告須即時入獄。辯方表示鑒於現時上訴時間排期約須8、9個月,若上訴得直的話,被告陳洛言或已服刑完畢,故此希望法庭可讓陳保釋以等候上訴。

2015年時陳洛言為事主X學校的外聘滾軸溜冰教練,二人後來發展成為情侶。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3月22日至7月9日期間,多次與當時其未滿16歲的事主X發生性行為。而被告早前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認為被告與事主相戀,不可能不知X之年齡,認為其供詞不可信,終被判入獄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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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未成年繼女性交 五旬漢判囚2年9個月

2024年02月09日 12:19 最後更新:12:40

一名53歲男子以零用錢利誘未成年繼女發生性行為,被裁定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判監2年9個月。

被告趁繼女索取零用錢時利誘對方發生性行為,被控強姦等5項罪名,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一項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其餘強姦罪名不成立。被告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年9個月。

Unsplash示意圖

Unsplash示意圖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表示,女事主案發時約為14至15歲,53歲被告與繼女年齡相差36歲,斥責被告利用繼父身分,掌握繼女財政,利用金錢利誘繼女性交,嚴重破壞誠信,顛覆倫理,但法庭質疑女事主證供可信性,是否因本案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亦成疑問,母親供稱被告經常大聲責罵女事主,或因此捏造事件報復。

法官指出,女事主向心理醫生交代的說法與庭上供詞有分歧,女事主一直在網上陪客人打遊戲機,考慮發放裸照,女事主又曾經叫被告洗手洗下體及主動關燈等,或影響被告犯案,但法庭尊重陪審團裁決,因此判處被告監禁。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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