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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童失手機揭與多人性行為 男教師及消防員被告准保釋

社會事

14歲女童失手機揭與多人性行為 男教師及消防員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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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童失手機揭與多人性行為 男教師及消防員被告准保釋

2023年06月28日 14:19 最後更新:14:44

警方調查14歲女童報失電話案時發現她身上有瘀傷,間接揭發她疑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多名男子,並與他們發生性行為。6名21至40歲的男被告,共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共9罪,案件將於8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中一名教師及一名消防員,28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兩人分別以5萬及20萬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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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為譚兆竣(25歲,教師)及曹杰庭(28歲,消防員)。兩人各被控一項非法性交罪,兩人同被控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之間,在荃灣區的酒店,與14歲女童X非法性交。曹另被控一項與21歲兒童非法肛交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5月29日,在葵涌旭逸酒店(荃灣)內與14歲女童X作出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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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批准譚兆竣以現金2萬5千元及其母親人事擔保2萬5千元保釋外出;曹杰庭則獲准以現金15萬元及其兄長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外出。兩名被告均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天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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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兩名被告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其中兩名被告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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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未成年繼女性交 五旬漢判囚2年9個月

2024年02月09日 12:19 最後更新:12:40

一名53歲男子以零用錢利誘未成年繼女發生性行為,被裁定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判監2年9個月。

被告趁繼女索取零用錢時利誘對方發生性行為,被控強姦等5項罪名,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一項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其餘強姦罪名不成立。被告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年9個月。

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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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表示,女事主案發時約為14至15歲,53歲被告與繼女年齡相差36歲,斥責被告利用繼父身分,掌握繼女財政,利用金錢利誘繼女性交,嚴重破壞誠信,顛覆倫理,但法庭質疑女事主證供可信性,是否因本案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亦成疑問,母親供稱被告經常大聲責罵女事主,或因此捏造事件報復。

法官指出,女事主向心理醫生交代的說法與庭上供詞有分歧,女事主一直在網上陪客人打遊戲機,考慮發放裸照,女事主又曾經叫被告洗手洗下體及主動關燈等,或影響被告犯案,但法庭尊重陪審團裁決,因此判處被告監禁。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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