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署考慮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
政府決定就俗稱「公民廣場」政總東翼前地司法覆核案件,提出上訴。
行政署表示,經仔細研究有關判詞,及小心考慮律政司法律意見後,今日就判決提出上訴。行政署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和市民言論及集會自由,但由於法庭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並對政府物業管理工作有深遠影響,認為有需要提出上訴,藉以釐清相關法律觀點,以助完善政府物業的管理措施。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行政署2014年圍封政總東翼前地,及訂立的守則違憲,不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相關條文。
政事
行政署考慮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
政府決定就俗稱「公民廣場」政總東翼前地司法覆核案件,提出上訴。
行政署表示,經仔細研究有關判詞,及小心考慮律政司法律意見後,今日就判決提出上訴。行政署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和市民言論及集會自由,但由於法庭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並對政府物業管理工作有深遠影響,認為有需要提出上訴,藉以釐清相關法律觀點,以助完善政府物業的管理措施。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行政署2014年圍封政總東翼前地,及訂立的守則違憲,不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相關條文。
一名男子因亂過馬路被罰款2000元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當局系統性失效。
據報申請人被罰款後,因不滿行人路基建欠佳,在低收入社區亂過馬路執法過於嚴苛,立法機關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等,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亂過馬路罪行、未能訂立行人友善法例的立法會及系統性失效的相關政府機關違憲。
申請人的入稟狀指,因為衛生欠佳、行人路設計惡劣,每日數百萬市民在路口以外地方橫過馬路,長者亦因交通燈快速由綠轉紅而受影響,橫過馬路情況風行亦反映在部份貧窮地區,2000元罰款對低收入人士而言過份高昂,認為市民不應因為規劃道路出現問題、被迫橫過馬路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