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高浩文19日頒布判詞,拒絕批出覆核申請許可,下令他需要支付政府方的訟費。
一名前助理稅務主任遲交簽署效忠聲明,其後被勒令提早退休,前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認為公務員事務局沒有合理原因不接納他遲交簽署聲明,又沒有解釋下令退休的原因,要求推翻局方的決定。法官高浩文19日頒布判詞,拒絕批出覆核申請許可,下令他需要支付政府方的訟費。
申請人為前助理稅務主任王秋明,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申請方服務政府逾25年,質疑局方為公眾利益著想而著令申請人退休前,只是指出申請人沒有在限期前提交簽署聲明,沒有充分考慮公務人員的服務條件、人員對公務員隊伍的作用及所有其他情況,亦未做好權衡工作,認為涉案決定屬不合理及非法。
申請方又認為,局長從未清楚交代著令申請人退休的原因,亦沒有告知申請人局方達致決定的整個推理過程。申請方指出,遲交簽署聲明半年,限期前曾去信詢問釐清聲明的必要性及合法性,認為局方沒有合理原因不接納他的簽署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