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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下令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法庭事

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下令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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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下令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2025年07月03日 13:38 最後更新:15:44

2名打算轉任Uber出租車司機、並為此購入Tesla電動車的男子,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運輸署拒絕向兩人發出「尊貴出租車」許可證,其決定在法律上犯錯,要求法院推翻有關決定,並就相關條例作補救性詮釋。案件2022年8月24日在高院原訟庭審理,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星期四(7月3日)頒下判詞,裁定車主一方勝訴。法官下令撤銷交通審裁處的決定,發還予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亦下令運輸署長支付申請方的訟費。

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星期四(7月3日)頒下判詞,裁定車主一方勝訴。

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星期四(7月3日)頒下判詞,裁定車主一方勝訴。

申請人分別是陳海濤(44歲)及言偉豪(34歲)(音譯),答辯人是交通審裁處及運輸署署長。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中指出,本案關乎批發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法例詮釋,而非政府針對Uber等網約車平台的政策。

官指審裁處要求申請人須證獨特性 不切實際

申請方早前爭議,交通審裁處錯誤詮釋《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14(3)(b)條,要求指明出租汽車服務的類型有「合理理由需要」,變相要求申請人說明其服務需求獨一無二,才可獲出租汽車許可證,做法是荒謬及不切實際。

法官認為,審裁處錯誤詮釋《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條例》,指法例的原意是為公眾提供交通服務。審裁處力陳,處長在評估「合理理由需要」的標準時,需要考慮個別申請人提供的服務之特點,法官直指此主張「近乎荒謬」,需要申請人證明其出租服務獨特性,且只有申請人可以提供,是「不可能、不可行、不切實際、不方便、異常或不合邏輯」的要求。條例中也沒有訂明申請人須展示其服務獨特之處。

官指審裁處恆常發牌給婚禮花車等服務,與拒絕網約車司機的立場矛盾

法官續指,網約車本質上是私人服務,而非公共交通服務,與預約婚禮花車、轎車等無異,他同意申請方所指,審裁處恆常發牌給婚禮花車、轎車等服務提供者,與拒絕發牌予網約車司機的立場矛盾。

審裁處的陳詞,亦與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2017 年於立法會發言時,指政府無限制網約車的安排,「但營辦商要合法經營,可以申請出租車牌照」的說法相悖。

法官認為,審裁處可以「先到先得」的原則,審批出租汽車牌照申請,審批的準則為巿場對相關出租車服務的需求。

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令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判詞今指,申請方正確地說明交通審裁處錯誤詮釋第14(3)(b)條,正確詮釋應為:《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顧名思義,有意為車輛包括私家車提供公共服務而設立,與《道路交通規例》釋義一致,因此必然可以預見基於第14(3)(b)條而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供私家車作公共服務之用。

判詞引述,「出租汽車服務」指第14(1)條指明的任何類型出租汽車服務;第14(1)條訂明5類出租汽車服務,並容許就此發出出租汽車許可證;第14(2)條要求須由私家車登記車主採用指明表格向署長提出申請,並選擇5類出租汽車服務其中之一類;第14(3)條容許署方只要滿意特定基本要求如保險車牌等,以及認為申請中所指明出租汽車服務的類型是有合理理由需要的,便可批准申請;第15條訂明發出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相關考慮,因此如交通審裁處詮釋時,忽略「出租汽車服務的類型」中的「類型」字眼,必屬錯誤。

基於審裁處錯誤運用「合理理由需要」的準則審批,法官下令撤銷審裁處的決定,發還重新考慮,審裁處一方另須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1597/2021

百度旗下無人駕駛出行服務平台蘿蔔快跑(Apollo Go)與全球出行巨頭Uber共同宣佈,雙方將進一步深化戰略合作,計劃於2026年3月在阿聯酋迪拜正式推出全無人駕駛出行服務,這也是迪拜首次迎來全無人駕駛出行服務。蘿蔔快跑的無人駕駛車輛將透過Uber應用程式在朱美拉(Jumeirah)地區的特定地點提供服務,並且將根據營運情況及監管審批情況擴大部署範圍。

百度蘿蔔快跑夥拍Uber於迪拜推出全無人駕駛服務

百度蘿蔔快跑夥拍Uber於迪拜推出全無人駕駛服務

在服務區域內,當乘客預訂Uber Comfort或UberX服務,或在Uber應用程式中選擇「自動駕駛」選項時,均有機會匹配到蘿蔔快跑車輛。車隊管理將由第三方運營商New Horizon負責。

「透過Uber平台將無人駕駛出行服務蘿蔔快跑引入迪拜,標誌著我們正朝著『在全球提供安全、高效且便捷的無人駕駛出行服務』這一使命上,邁出了關鍵的一步。」百度副總裁、智能駕駛事業群組海外事業部總經理楊楠表示:「作為去年七月宣佈的蘿蔔快跑與Uber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中的一項關鍵成果,此次部署正式將我們的無人駕駛服務帶到迪拜,借助Uber龐大的網絡,可將我們的共同願景變成現實。」

「我們很高興能與百度合作,繼續擴大我們在迪拜的自動駕駛業務版圖。正如我們幫助數百萬人首次嘗試乘坐電動車一樣,我們也將在世界各大主要城市擴大消費者對自動駕駛技術的觸及度。」Uber全球自動駕駛業務負責人Sarfraz Maredia表示,「Uber擁有超過 20 家自動駕駛合作夥伴,每年完成數百萬次自動駕駛行程,是讓自動駕駛汽車產業大規模發展的全球平台。」

迪拜王儲謝赫·哈姆丹親身體驗蘿蔔快跑的全無人駕駛服務,並啟動蘿蔔快跑在當地的全無人駕駛服務

迪拜王儲謝赫·哈姆丹親身體驗蘿蔔快跑的全無人駕駛服務,並啟動蘿蔔快跑在當地的全無人駕駛服務

迪拜王儲謝赫·哈姆丹親身體驗蘿蔔快跑的全無人駕駛服務,並啟動蘿蔔快跑在當地的全無人駕駛服務

迪拜王儲謝赫·哈姆丹親身體驗蘿蔔快跑的全無人駕駛服務,並啟動蘿蔔快跑在當地的全無人駕駛服務

迪拜王儲啟動蘿蔔快跑當地全無人駕駛服務

在2026年世界政府峰會期間,蘿蔔快跑被指定為峰會唯一全無人駕駛體驗用車,為各國政要與業界領袖提供前沿出行服務。更具里程碑意義的是,迪拜王儲謝赫·哈姆丹親身體驗,乘坐車牌號為「DUBAI 2026」的蘿蔔快跑無人車前往會場,完成了「王儲無人車首乘」,他並啟動蘿蔔快跑在當地的全無人駕駛服務,該服務即將在今年3月上線。

2026年1月,蘿蔔快跑與AutoGo攜手在阿布扎比亞斯島啟動面向公眾的全無人駕駛商業化運營,當地用戶可通過AutoGo App直接下單打車。如今在迪拜也攜手Uber啟動全無人服務,形成以「中東雙子星」為支點的區域佈局。

與此同時,蘿蔔快跑的全球生態網絡已延伸至歐洲,構建起橫跨歐亞的智慧出行網絡:通過與Uber、Lyft達成深度合作,率先將於2026年在英國開啟無人駕駛測試及出行服務,助力倫敦構建更加數字化、綠色化的未來交通體系;通過與瑞士郵政巴士(PostBus)達成戰略合作,在瑞士東部三州啟動測試,推出定制化自動駕駛服務AmiGo,精準填補當地公共交通網絡空白。

截至2025年10月底,蘿蔔快跑自動駕駛總里程已超過2.4億公里,其中全無人駕駛里程已突破1.4億公里,服務覆蓋全球22座城市,全球累計服務單量超過1,700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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