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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下令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法庭事

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下令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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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下令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2025年07月03日 13:38 最後更新:15:44

2名打算轉任Uber出租車司機、並為此購入Tesla電動車的男子,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運輸署拒絕向兩人發出「尊貴出租車」許可證,其決定在法律上犯錯,要求法院推翻有關決定,並就相關條例作補救性詮釋。案件2022年8月24日在高院原訟庭審理,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星期四(7月3日)頒下判詞,裁定車主一方勝訴。法官下令撤銷交通審裁處的決定,發還予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亦下令運輸署長支付申請方的訟費。

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星期四(7月3日)頒下判詞,裁定車主一方勝訴。

法官高浩文押後至星期四(7月3日)頒下判詞,裁定車主一方勝訴。

申請人分別是陳海濤(44歲)及言偉豪(34歲)(音譯),答辯人是交通審裁處及運輸署署長。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中指出,本案關乎批發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法例詮釋,而非政府針對Uber等網約車平台的政策。

官指審裁處要求申請人須證獨特性 不切實際

申請方早前爭議,交通審裁處錯誤詮釋《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14(3)(b)條,要求指明出租汽車服務的類型有「合理理由需要」,變相要求申請人說明其服務需求獨一無二,才可獲出租汽車許可證,做法是荒謬及不切實際。

法官認為,審裁處錯誤詮釋《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條例》,指法例的原意是為公眾提供交通服務。審裁處力陳,處長在評估「合理理由需要」的標準時,需要考慮個別申請人提供的服務之特點,法官直指此主張「近乎荒謬」,需要申請人證明其出租服務獨特性,且只有申請人可以提供,是「不可能、不可行、不切實際、不方便、異常或不合邏輯」的要求。條例中也沒有訂明申請人須展示其服務獨特之處。

官指審裁處恆常發牌給婚禮花車等服務,與拒絕網約車司機的立場矛盾

法官續指,網約車本質上是私人服務,而非公共交通服務,與預約婚禮花車、轎車等無異,他同意申請方所指,審裁處恆常發牌給婚禮花車、轎車等服務提供者,與拒絕發牌予網約車司機的立場矛盾。

審裁處的陳詞,亦與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2017 年於立法會發言時,指政府無限制網約車的安排,「但營辦商要合法經營,可以申請出租車牌照」的說法相悖。

法官認為,審裁處可以「先到先得」的原則,審批出租汽車牌照申請,審批的準則為巿場對相關出租車服務的需求。

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2男自購Tesla向運輸署申許可證任Uber司機被拒 ,司法覆核勝訴。

官令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

判詞今指,申請方正確地說明交通審裁處錯誤詮釋第14(3)(b)條,正確詮釋應為:《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顧名思義,有意為車輛包括私家車提供公共服務而設立,與《道路交通規例》釋義一致,因此必然可以預見基於第14(3)(b)條而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供私家車作公共服務之用。

判詞引述,「出租汽車服務」指第14(1)條指明的任何類型出租汽車服務;第14(1)條訂明5類出租汽車服務,並容許就此發出出租汽車許可證;第14(2)條要求須由私家車登記車主採用指明表格向署長提出申請,並選擇5類出租汽車服務其中之一類;第14(3)條容許署方只要滿意特定基本要求如保險車牌等,以及認為申請中所指明出租汽車服務的類型是有合理理由需要的,便可批准申請;第15條訂明發出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相關考慮,因此如交通審裁處詮釋時,忽略「出租汽車服務的類型」中的「類型」字眼,必屬錯誤。

基於審裁處錯誤運用「合理理由需要」的準則審批,法官下令撤銷審裁處的決定,發還重新考慮,審裁處一方另須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1597/2021

Uber 一直致力為乘客提供最舒適的出行體驗,或許這種舒適會讓人放下戒心,不經意地把貴重及隨身物品遺留在車內。適逢 Uber 失物認領指數踏入第十個年頭,Uber公佈「全港十大失物排行榜」,從 11,800 宗「大頭蝦」案件,分析港人最容易遺下隨身物品的時間、地點及物品種類。

Uber 公佈香港 2026 年失物認領指數,揭曉港人週末健忘症趨勢。

Uber 公佈香港 2026 年失物認領指數,揭曉港人週末健忘症趨勢。

手機/相機類別不但繼續蟬聯全港十大失物榜的榜首,共錄得 2,219 宗,更幾乎橫掃全港各區榜首,當中 DJI 等拍攝器材亦現身失物名單。

手機及相機類別蟬聯全港十大失物榜首。

手機及相機類別蟬聯全港十大失物榜首。

除常見電子產品外,2026 年亦錄得不少令人「一頭霧水」的失物,包括可以一同組成小交響樂團的長笛、單簧管、大提琴拉桿、小提琴;一旦遺失便足以影響公司運作的公司印章;在趕赴慶祝場合的路上卻被遺下來的生日卡及生日蛋糕;在努力比賽後所獲得的獎狀及獎牌;以及五月天演唱會門票等。

值得留意的是,失物都跟得上熱潮!隨著港人的運動熱情由球場延伸至車廂,網球拍及網球亦登上失物名單;受惠於 Y2K 復古風潮,更有 Tamagotchi 電子寵物被遺留在車廂之中。

2026年度全港十大失物排行榜

周末放鬆心情最容易「漏低嘢」 下午六時為最多人失物時段

同時,從失物規律等數據中亦反映港人普遍患有「週末健忘症」。Uber 發現一周之中,大家最容易疏於防範的日子為周六、周五及周日,依次為最多失物的日子,合共佔全周失物報告約 43%。Uber 認為,周末市民聚會、消遣及家庭活動較為頻繁,心情放鬆之餘,對隨身物品的警覺性亦自然下降。相反,大眾會在周一重啟「工作模式」,戒備心亦會隨之上升,失物的數量亦成為一周中最低。

數據分析顯示下午六時是失物高峰時段。

數據分析顯示下午六時是失物高峰時段。

無論是工作下班後,還是夜生活結束後,乘客最容易放鬆警覺,一旦不慎遺落的貴重物品,往往要等到抵達目的地後才發覺。

全日 24 個時段之中,首八個失物時段有七個屬於傍晚至晚上時段。下午 6 時、5 時及 4 時,依次為最多失物的時段;而晚上 9 時及 10 時,兩個時段共錄得超過 900 宗失物報告,位列全日第六及第七個「失物高峰期」。Uber 分析指出,下班時不少乘客同時攜帶公事包、飯袋、健身裝備或購物袋等多件物品,加上工作一整天後精神疲倦,最容易大意遺留物品在車廂。而早上 9 時,為唯一早上時段的失物高峰時段,反映一眾上學上班族在半睡半醒的狀態中,最容易「漏低嘢」!

乘客在下班或聚會放鬆後最容易遺失財物。

乘客在下班或聚會放鬆後最容易遺失財物。

油尖旺為「大頭蝦之區」 中環週六單日失 83 部 iPhone 創紀錄

至於地區排名之中,全港 18 區當中由油尖旺、中環及灣仔依次為失物次數地區首三位,自 2020 年以來繼續稱霸最健忘地區的三甲。三區的最常見失物都同為電話/相機類別。

油尖旺及中環地區失物數據分析。

油尖旺及中環地區失物數據分析。

然而,深入分析各區數據,可發現不同的「甩漏」特色:

中環:無論週一至週日,失物榜首均為電話/相機,更曾於星期六單日遺失 83 部 iPhone,創下全港單日最高失機紀錄。

九龍東:電話同屬常見失物,但銀包於星期一及星期五各錄得 17 宗,並列該區每周失物榜首,Uber 再次提醒大家不論是「Blue Monday」還是「TGIF」,乘客們都記得時刻注意財物跟身。

香港國際機場:唯一「行李」擊敗「手機」的地區,行李及背囊為最常見失物,並於周三、周五及周六錄得較高失物數字,周日則以手機失物最多,相信與旅程結束、舟車勞頓有關。

南區:眼鏡/ 太陽眼鏡遺失比例較其他地區高,相信與泳灘及郊遊等戶外活動有關。

各區失物特色分析,包括中環單日遺失 iPhone 紀錄。

各區失物特色分析,包括中環單日遺失 iPhone 紀錄。

Uber「尋找失物」功能 高效尋物

要避免「失而復得」的周折,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下車前花三秒回頭檢查。但若真的不慎遺留物品,Uber App 內的「尋找失物」功能便可發揮作用,能協助用戶尋找失物。想要尋找失物,你可以跟隨以下簡單步驟:

1.打開 Uber App 並點擊近右下角嘅「活動」。

2. 點選你認為可能遺失物品嘅行程。

3. 點選「尋找失物」,然後選擇「聯絡司機查詢失物」。

4.查閱尋找失物須知,然後輸入你的電話號碼並點按「致電司機」。

5.你會即時收到 Uber App 的來電,接聽後按「1」字,即可為你接駁電話至司機。為保障個人私隱,雙方均不會看到對方的電話號碼。

6.如果你能聯絡到司機,並確認在車內找到你的物品,雙方可以商討交還物品細節,商議一個方便雙方的交收安排。

7.請考慮司機的工作安排,有可能需要額外抽時間將物品歸還予你。

8.如果你無法聯絡司機,你亦可以透過 Uber App 提交相關問題。Uber 的客服團隊將為你提供協助,並通常在 24 小時內告知你最新進展。

Uber 充分理解乘客遺失物品時的心情,因此我們十分重視並認真處理每一宗失物報告。Uber 承諾盡最大努力提供協助,但無法保證能尋回每件失物。我們衷心建議所有乘客下車前仔細檢查隨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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