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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瞞擁12幅土地騙學資處逾19.3萬 被告:親戚送贈

社會事

男警涉瞞擁12幅土地騙學資處逾19.3萬 被告:親戚送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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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瞞擁12幅土地騙學資處逾19.3萬 被告:親戚送贈

2019年02月18日 21:41 最後更新:21:41

辯方指出12幅土地資產總值共125萬,並不超過200萬的限額。

年輕男警被揭發申請專上學生資助時,涉嫌隱瞞擁有12幅地的資產,詐騙學資處逾19.3萬元,被控2項欺詐罪。揭開此事的學資處調查主任出庭指,被告曾致電聲稱自己是原居民,所擁有土地為親戚送贈,申請資助時毫不知情,「無心亦無意呃資助」。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下午續訊。

被告古俊輝。

被告古俊輝。

學資處文書主任在庭上確認,被告申請資助的表格上沒有申報擁有土地。一位申請人若要成功申請資助,每位家庭成員的資產不得超過100萬,被告申報家庭成員只得母親,即被告家庭資產合共不得超過200萬。辯方指出12幅土地資產總值共125萬,並不超過200萬的限額。

證人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

證人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

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於16年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大埔梧桐寨村擁有12幅土地。被告收到漏報通知書後,致電利解釋事件,稱自己是原居民,所擁有土地為親戚送贈,申請資助時毫不知情,收到通知信才知有漏報土地,便立刻到土地註冊處查冊並後補相關文件,更指「無心亦無意呃資助,好擔心冇咗份工」。

被告古俊輝(左);證人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右)。

被告古俊輝(左);證人學資處調查主任利順意(右)。

被告古俊輝,現年26歲,控罪指被告於13年至14年間,以及14年至15年間,在香港藉欺騙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虛報或漏報他或他家人沒擁有土地或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學資處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分別向他發放約9.39萬港元及9.94萬港元的款項,兩筆款項合共約19.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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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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