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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有法庭把關 鄭若驊:非特首「話晒事 」

政事

移交逃犯有法庭把關 鄭若驊:非特首「話晒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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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有法庭把關 鄭若驊:非特首「話晒事 」

2019年04月03日 12:53 最後更新:12:55

鄭若驊:絕對不是特首一個人「可以話晒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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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就《逃犯條例》修例發表聲明,指新安排讓特首成為啟動個案移交的「唯一決定人」,立法會無從把關,亦無法確保有足夠制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強調,不存在沒有把關的說法,不能單靠任何一個人或機構就可以完成整個程序,絕對不是特首一個人「可以話晒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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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解釋,決定移交逃犯程序中,相關地方向律政司提出申請後,律政司會就有關的文件進行研究,若證據足夠會向特首提交建議,簽署證書以啟動程序。律政司需要向法庭陳述理據,至有關涉事人亦有權在法庭提出主張及聘用律師。法庭會視乎文件及雙方陳詞再作出命令,而過去亦曾有案例被法庭裁定不成立,最後再由行政長官作出移交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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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強調,將絕非單靠一個人或機構就可以完成移交逃犯,而在條例修訂後,對涉事人的保障亦不會改變。她重申,不會移交政治犯,即使表面是其他罪行,如果實質是因為政治、宗教或種族的罪行,都不會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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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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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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