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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內地法制未完善 胡漢清指改善中不應「魔鬼化」

政事

承認內地法制未完善 胡漢清指改善中不應「魔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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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內地法制未完善 胡漢清指改善中不應「魔鬼化」

2019年05月23日 17:29 最後更新:17:40

胡漢清直言,不在意移交陳同佳是否成事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今早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面,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7項建議,包括將個案移交的刑期門檻由3年進一步提升至5年、有關引渡要求須由當地最高的司法或檢察機關提出等。胡漢清形容李家超有誠意聆聽和重視其意見。

胡漢清指,有關法律真空於1997年後一直存在,形容現時修例已是太遲。

胡漢清指,有關法律真空於1997年後一直存在,形容現時修例已是太遲。

胡漢清表示,曾與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就上述建議商討,對方支持這些建議。不過,他不同意陳弘毅曾撰文指「港人港審」值得考慮,形容域外司法管轄權是「鴉片戰爭年代的事」,實行「港人港審」等同廢除其他地方的司法制度。胡漢清又透露,上月亦曾向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提及上述建議。

社會憂慮修例後,被引渡往內地受審的人,會得不到公平審訊。胡漢清承認內地法制並未完善,但亦正在改善,認為要正面看待,不應「魔鬼化」內地法制。他又指修例通過後,首宗個案引渡要求必然受到國際注目,屆時就可看到修例的好處,而立法會日後亦可修改甚至廢除相關修例。

政府一直以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作為修例目的之一,但台灣陸委會已表明,即使本港通過修例,亦不會接受移交該疑犯。胡漢清直言,不在意該案的疑犯移交是否成事,強調應建立相關制度的法律基礎,又指有關法律真空於1997年後一直存在,形容現時修例已是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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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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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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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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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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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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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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