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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出獄後抵立會示威區 缺席遊行致歉

政事

黃之鋒出獄後抵立會示威區 缺席遊行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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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出獄後抵立會示威區 缺席遊行致歉

2019年06月17日 16:21 最後更新:16:22

黃之鋒感謝示威者的付出

今早才剛出獄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下午約2時半轉到立法會示威區,抵達時全場起哄,在場的示威者報以鼓掌歡呼。

黃之鋒下午轉抵立法會示威區。

黃之鋒下午轉抵立法會示威區。

黃之鋒先就無法在過去兩次民陣遊行和6月12日的警民衝突中與群眾並肩作戰,向在場的示威者致歉,並感謝示威者的付出。他指,經過反國教運動、佔中運動等後,今次香港要「贏得徹底」,要讓政權知道人民的力量。

黃之鋒下午轉抵立法會示威區。

黃之鋒下午轉抵立法會示威區。

他表示,暫緩修例《逃犯條例》並不足夠,示威者要的是撤回修例,並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問責下台、收回6月12日衝突的「暴動」定性,及停止濫捕示威者。

對於未來運動路向,黃之鋒指自己才剛出獄數小時,還需時間進一步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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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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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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