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為七一衝擊立法會大樓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指,截至昨天,共收到183宗警方需匯報投訴,當中元朗7.21事件53宗投訴佔最多,其次為七一衝擊立法會大樓,以及其他日子零星投訴。
俞續說,投訴類別中以81宗疏忽職守佔最多,包括7.21元朗當晚致電999無人接聽、前線警員不展示委任證、使用催淚彈時沒有即時通知;其他投訴包括行為不當,如使用強光照射市民、不當使用催淚煙、律師不在場時索取口供、拘捕時按壓投訴人在地上、使用過期催煙等中;另外還有濫用職權、不禮貌等。
政事
其次為七一衝擊立法會大樓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指,截至昨天,共收到183宗警方需匯報投訴,當中元朗7.21事件53宗投訴佔最多,其次為七一衝擊立法會大樓,以及其他日子零星投訴。
俞續說,投訴類別中以81宗疏忽職守佔最多,包括7.21元朗當晚致電999無人接聽、前線警員不展示委任證、使用催淚彈時沒有即時通知;其他投訴包括行為不當,如使用強光照射市民、不當使用催淚煙、律師不在場時索取口供、拘捕時按壓投訴人在地上、使用過期催煙等中;另外還有濫用職權、不禮貌等。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