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衝突中,有16人被控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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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超過兩個月,示威者8月31日再與警方爆發衝突,有16人被控暴動。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其中兩名被告被押上法庭。
8月31日民陣就政改5周年,發起港島區遊行遭警方反對後,仍然有大批市民上街遊行集會,其後演變成各區衝突事件,波及港島北部與油尖旺區,警方於驅散行動中拘捕大批示威者。其中16人被控於銅鑼灣參與暴動,其中1人為常在衝突現場作調停的社工陳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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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男4女被告介乎18至39歲,大部分人報稱為學生,亦有社工、電腦程式員、廚師等,他們均被控暴動罪。16人今分作3案處理,控罪指他們於本年8月31日分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軒尼詩道500號一帶及修頓球場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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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