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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呼籲僱主彈性處理上班情況

政事

勞工處呼籲僱主彈性處理上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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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呼籲僱主彈性處理上班情況

2019年11月12日 09:48 最後更新:09:52

僱主應體諒僱員的情況並作出彈性處理。

勞工處呼籲僱主,應考慮今天交通及路面的情況,就僱員上班的安排作出彈性處理。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並確保僱員安全及機構運作順暢。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員如因路面交通或公共運輸服務狀況等問題而未能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僱主應體諒僱員的情況並作出彈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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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僱主 彈性處理惡劣天氣後員工上班安排

2024年05月04日 16:33 最後更新:17:22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該在熱帶氣旋或暴雨警告信號取消後,為僱員提供合理而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彈性處理僱員復工或遙距工作的安排。

勞工處FB圖片

勞工處FB圖片

發言人說,由於自然災害屬無可避免,對於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扣減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亦不應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或要求僱員以額外工作時數補償他們未能上班而減少的工作時間。
  
發言人提醒僱主必須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於「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僱員在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下班後由其工作地點返回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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