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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角參與暴動 3人被加控違反《禁蒙面法》

政事

涉旺角參與暴動 3人被加控違反《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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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角參與暴動 3人被加控違反《禁蒙面法》

2019年11月15日 17:48 最後更新:17:58

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

11月13日晚旺角警署對開,約100名示威者向警署方向投擲汽油彈,近深夜12時警方進行驅散行動,拘捕3名男女。3人被指涉嫌在彌敦道近太子道西參與暴動,各被加控一項違反《禁蒙面法》,其中2人則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惟另外兩被告留院缺席聆訊,首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柙至明年1月24日。辯方投訴被告在旺角警署被壓制後,遭便衣警踢臉,要求還柙懲教看管。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18歲髮廊助理周雅桐、19歲學生陳彥希,及17歲廚師張境祐,三人被指涉嫌於2019年11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彌敦道近太子道西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同被控於同時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限辯解使用防毒面具及眼罩。周及張兩人另涉嫌管有爆炸品即汽油彈。

被告毋須答辯,控方表示現已取得律政司檢控同意書,另申請將案押後以檢驗汽油彈及被告身上衣物,以及將錄影片段進行比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由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被告有保釋申請,羅官聽取陳辭後拒絕其擔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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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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