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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強迫被捕人士寫感謝信換不起訴 區議員否認

政事

被指強迫被捕人士寫感謝信換不起訴 區議員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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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強迫被捕人士寫感謝信換不起訴 區議員否認

2019年11月16日 16:27 最後更新:16:38

李月民指絕無此事~

科大生周梓樂早前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墮樓重傷,於本月8日不治離世,觸發網民發起「八區開花」,當晚天水圍嘉湖山莊景湖居,有大批警員闖入屋苑範圍帶走12人。網上流傳有被捕人士家長向管理公司發出感謝信,指物管經理及嘉湖北區議員李月民協助下,到警署與女兒接觸,但感謝信有一行用筆寫的字句「我是本人,是被逼簽的,說簽就向警方不起訴我。」李月民回覆《頭條網》查詢時表示絕無此事,指事主願意再寫信澄清。

事主寫予李月民的信。李月民提供

事主寫予李月民的信。李月民提供

網上流傳事主寫給管理公司的感謝信,指五分鐘後比保安清走,質疑李月民迫事主簽,否則會起訴,「其實係威脅事主,假裝幫忙,極可怕究竟係李生定管理公有問題呢?咁樣係妨礙司法公正定係影響選舉不公呢?」

網上流傳管理公司的感謝信。

網上流傳管理公司的感謝信。

李月民表示絕無此事,指事主有親自致電向他表達謝意,而事主亦有另外寫感謝信予他,版本與管理公司有別。他稱,即使政治立場不同,都不會逼事主寫感謝信,指管理公司或「太高興」而公開信件,事後亦通知管理公司刪走感謝信。他向本網提供事主給他的感謝信,提及李月民寫信予警務處副處長及安排太平紳士提供求情信,希望豁免起訴。李月民表示,事主願意再寫一封信澄清事件。

李月民否認逼事主寫感謝信換警方不起訴。

李月民否認逼事主寫感謝信換警方不起訴。

嘉湖北候選人為:伍健偉、伍健偉、李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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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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